出版时间:2017年05月 |
协同创新共同体是由若干城市、地区或创新主体围绕创新活动形成的利益共同体,其实质是一种利益关系协调机制。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进一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健全科技创新体系、完善科技创新政策,实现区域创新生态环境的一体化发展,促进区域创新资源的合理配置、开放共享和高效利用,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和政策链的融合发展,为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参与国际科技竞争提供有力支撑。
一 加快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的战略价值
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在总结世界科技创新发展最新趋势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具有开创意义的全新发展目标。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顺应了全球科技创新的最新趋势,契合了京津冀三地创新发展的内在需求,对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重要战略价值。
(一)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是顺应全球创新趋势、落实国家创新战略的重要举措
当前,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蓄势待发,重大颠覆性创新不断涌现,创新已经成为大国竞争主要的角力点。世界各大国都在积极强化创新部署,比如美国的“再工业化战略”、德国的“工业4.0战略”和“低碳经济战略”等。特别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运用,跨区域、跨领域、跨行业创新日渐频繁,科技创新、产业创新和模式创新结合更加紧密,创新资源的大区域、跨领域布局已经成为发达国家提升区域和整体创新能力的重要思路,国际科技经济竞争逐步演化为创新生态和创新体系的竞争,主要发达国家和金砖国家纷纷把推动区域协同创新提高到国家战略进行部署。
从全球科技创新趋势来看,各国都在围绕“大区域创新”竞相布局,从单个区域创新转向跨区域创新联动。世界几大科技创新中心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就是由创新城市向以中心城市为核心的创新城市群演进。例如,《美国国家创新战略》提出要强化区域创新优势,放大硅谷创新的带动效应;法国实施“竞争力集群同创新联盟”,至今已经发展到第三期;日本正在谋划以东京、大阪、爱知为中心创建“国家战略特区”。
目前,中国的经济总量已经跃升至世界第二位,人均GDP接近8000美元,但产业层次低、发展不平衡、环境污染重等问题愈加凸显,关键核心技术受制于人的状况还没有得到根本转变,许多产业仍处在全球价值链的中低端,社会发展正处在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紧要关头,迫切需要发挥创新型区域的支撑和引领作用。
创新是区域发展的重要基石和有力支撑,中国经济能否推进产业升级、转变发展方式,关键要看我们能不能依靠科技创新实现新的动力转换,创造一个更新更长的增长周期。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符合全球科技创新协同发展的最新趋势,对于从整体上提升京津冀地区的科技创新能力,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战略高地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构建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是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引领全国跨区域创新合作的重要示范
创新共同体最初是美国政府为了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而采取的一项行动计划,目的在于通过整合各种创新资源,推进各创新主体之间的协同创新,打造一个能够将美国各个创新主体系统化连接起来的“创新共同体”。经过几年的发展演变,目前创新共同体已经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推动创新发展的最新趋势。
京津冀地区是我国创新资源最富集的地区之一,2014年京津冀区域拥有高等院校294所,占全国的10.2%;研究与开发机构529个,占全国的14.4%;R&D人员66.2万人,占全国的12.4%,其中两院院士占全国总数一半以上;每万人拥有R&D人员数约为56人,是全国平均水平的1.53倍。但受体制机制的影响,京津冀协同创新能力还不够强,迫切需要通过一系列改革,打破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现代企业之间的制度藩篱,着力解决创新过程中的“孤岛现象”。
协同创新共同体是区域协同创新的高级形态,核心任务是围绕创新链、产业链和园区链的协同发展,加快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城市和不同创新主体之间创新资源配置、创新攻关活动、创新成果转化和创新服务管理的一体化发展,逐步形成创新分工合理、创新生态优化、创新活力迸发的区域性协同创新高地。
建设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可以打破区域创新的行政壁垒,探索出一个完善的制度、路径及模式,促进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