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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指标体系若干基本问题思考

    作者:毛少莹 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摘要:绩效评估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二分,文化绩效的“模糊性”及“滞后性”,文化发展的“地区差异”与“行业差异”,文化统计技术不够成熟等,为建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指标体系带来一定困难,建议试点先行,在实践中检测指标的科学性,再逐步推开。
    Abstract:The key of performance evaluation is to establish a scientific performance indicator system. Cultural undertakings and cultural industries relatively independent, the fuzziness and hysteresis quality of cultural performance, the regional and sectoral difference in culture development, statistical techniques are immature, etc., all these problems bring certain difficulties to the construction. Propose that the pilot site goes first, tests the scientificity of the indicator system, then popularize it stepwise.

    伴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热潮的兴起和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研究成为一个热点问题。目前,整体来看,相关研究方兴未艾,成熟权威的研究成果尚未出现。本文尝试对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指标体系涉及的基本问题进行归纳并加以辨析。

    一 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指标体系研究的背景和目的

    鉴于政府是公共文化建设的责任主体,公共文化绩效评估主要属于政府绩效评估,[1]当然,也涉及其他公共组织的绩效评估。政府绩效评估是现代公共管理的前沿课题。对政府绩效问题的关注最早可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英美等国的预算和审计制度改革。20世纪70、80年代,英国、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等西方国家面对财政困境和社会对政府公共服务需求的扩大,先后掀起了所谓“新公共管理”改革热潮,政府绩效评估正是这场改革普遍采取的重要措施。进入90年代,随着“新公共服务”、服务型政府理念的提出,技术更趋成熟的政府绩效评估成为改进政府和公共组织服务绩效的有效工具而得到了广泛应用,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部门绩效管理运动进入鼎盛时期。亚洲的日本、韩国等国和我国的香港、台湾等地区,也在这一时期先后对公共部门开展了绩效评估的实践。

    在上述背景下,公共文化管理与服务的绩效评估也在公共服务绩效评估的整体框架内得以展开,进而发展成为其中的新兴领域。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估对象,既包括作为公共文化服务责任主体的政府文化部门,也包括具体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如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馆、文化研究机构等),以及其他社会办非营利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对接受公共财政资助的公共文化服务机构,其绩效考核的结果,可成为公共文化资源分配的重要依据。如美国国家艺术基金会每年定期发布报告书,向公众汇报其一年来所取得的成绩,财政年度内基金使用、内部管理、行政行为等状况。又如英国文化传媒体育部曾发布《政府资助博物馆与美术馆效率与效益》、《全面高效的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标准与评估》等文件,提出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测评要求。目前,就发达国家和地区开展的绩效评估实践来看,公共文化行政部门的绩效评估与管理已经历了“财务导向”、“目标导向”和“战略导向”的不同发展阶段,呈现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评估主体多元化、评估过程公民导向等特点。

    我国虽历史上一直有对政府部门和官员的绩效考核传统[2],但20世纪90年代才开始引入现代公共部门绩效评估的理论和方法。进入21世纪,随着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推进和公共财政体制框架的逐步建立,公共部门绩效评估问题已经成为中央机关、理论界和实务界关注的焦点。国务院等部委以及福建、杭州、上海、深圳等多个省市都先后开展不同形式的政府绩效评估,发展出多个政府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尝试应用。2006年我国出台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提出,今后要建立健全公共文化机构评估系统和绩效考评机制。2007年中办、国办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再次强调“要根据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电台、电视台和广播电视发射转播台等公共文化服务机构的特点,分类制定建设标准和服务标准,加强绩效评估”。上述要求,为开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绩效评估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而人民文化权益呼声的不断提高,也对改善政府公共文化服务绩效提出了迫切的现实需求。一些地方,如浙江、上海、深圳、江西、成都等开始探索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

    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现阶段和未来相当长时期我国文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之一。从发达国家和地区实施的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估经验看,尽管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估仍然不很成熟,还存在各种困难,但总的来看,绩效评估加强了公共服务的公共性、公益性和民主性;提升了政府的服务质量和公务员的责任意识;体现了公共机构提供公共物品的终极价值追求,为合理配置、高效使用公共文化资源、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综合水平、保障公民文化权利,衡量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完善程度,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技术工具和制度保障。

    绩效评估的关键,是建立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就公共文化服务领域来看,目前还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