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2年10月 |
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强调“增加农村文化服务总量,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对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近年来,云南省积极探索和实践农村文化建设的新方法和新途径,取得了一些新成效,积累了一些新经验,得到中央领导和中宣部、文化部的充分肯定,中央主要新闻媒体集中进行了宣传报道。2010年11月,文化部在昆明首次召开全国村级文化建设工作座谈会,推广“云南经验”。
一 通过做到文化工作“三创三转变”,实现观念创新,更好地解决新的文化自觉问题
农村是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最迫切、最旺盛的地方,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文化建设的重点和难点。加强农村文化建设是关系民生的一件大事,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基础,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通过探索和实践,我们深切地认识到,推动文化大繁荣大发展,必须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位一体”总体战略布局出发,树立新的文化发展观和文化价值观,做到“三创三转变”。
(一)切实树立“三创”理念,构建“大文化”工作格局
文化作为国家软实力,体现在政治建设中,一是通过“以文化人”,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形成凝聚力,打牢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坚持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占领农村阵地,提高农民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始终是贯穿农村文化建设的一条主线。二是文化在经济建设中创造财富。当今时代,文化与经济日益交融,文化不仅创造精神财富,而且创造物质财富;不仅关系“民生”问题,而且关系“民富”问题;不仅能够提供精神动力、思想保证,而且已经成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和重要方面。云南广大农村有着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只有大力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才能把文化资源优势转化为创造物质财富的优势,培育农村新的经济增长点,开辟农民增收致富的新途径。三是文化在社会建设中创建和谐。和谐文化建设是和谐社会建设的先导性、基础性工程,文化和谐能够带来社会的和谐。云南是边疆民族地区,尤其需要发挥文化在人际关系上的“润滑剂”、邻里关系上的“调适器”、民族关系上的“黏合剂”作用,这对于巩固民族团结、边疆稳定、社会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三创”理念的确立,有效地更新了人们的文化发展观,极大地推动了云南“大文化”格局的构建。从2008年起,先后有十几个省直部门参与了“云南省文化建设三年促进计划”的实施,是云南省职能部门直接参与文化项目建设最多、范围最广、持续时间最长的一次。
(二)加快实现“三转变”,在文化发展方式上寻求新突破
一是在公共文化服务方式上,由“公益”向“公共”转变。要用“公共”搭建“公益”的效益平台,在坚持政府为主导的前提下,逐步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实现形式多样化、产品提供社会化的格局。云南省文化厅先后与中国电信云南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利用电信强大的数字化网络平台,共建云南农村数字网络文化;与省教育厅签订了文化教育合作协议,将共同聘请一批乡村教师兼任农村文化辅导员。二是在文化产业增长方式上,由“资源”向“资本”转变。就云南农村而言,就是要把浓郁的民族文化资源转化为特色旅游经济资本,把生态的自然文化资源转化为特色区域经济资本,把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转化为特色遗产经济资本,把“特点”转变为“亮点”,再把“亮点”转化为“卖点”,最终形成新的农村经济增长点。成立“农村文化产业合作社”,以经济实体和整村推进的方式发展乡村特色文化产业,是云南在这方面的一个大胆尝试。三是在文化建设方式上,由“基础”向“基本”转变。经过这些年的建设,云南省农村文化基础设施有了明显改善,为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了较好的物质基础。在这种情况下,云南省逐步将工作着力点转移到解决文化权益基本保障、文化服务基本供给、文化活动基本需求的“三个基本”上来,着力改善文化民生,着力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剪刀差,着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努力推动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
二 通过文化建设与服务“三农”相结合,实现内容创新,更好地解决推动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问题
(一)创建“农民演艺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