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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深圳市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践与思考

    作者:吴丽莎 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摘要:2010年以来,深圳市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改革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时度势,全力以赴做好《劳动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着力构建具有深圳特色的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本文总结了2010年全市劳动关系工作进展情况,从机制建设方面综述了取得的成绩和突出亮点,分析了当前做好劳动关系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为做好2011年劳动关系调整工作提出了具体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一 2010年深圳劳动关系总体形势与劳资纠纷状况特点

    2010年以来,深圳市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改革发展全局中更加突出的位置,各级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审时度势,全力以赴做好《劳动合同法》、《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以下简称《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工作,从以人为本的高度紧紧抓住解决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的突出问题,积极加强协调劳动关系长效机制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

    (一)总体形势

    2010年深圳市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大量的劳资矛盾得到及时化解,没有出现严重影响社会安定的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主要体现在四方面。

    一是劳动合同制度更加完善,深圳市用人单位落实劳动合同制度情况良好,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5%,劳动合同短期化现象也得到明显改善。

    二是用人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不断规范,深圳市用人单位更加注重规章制度建设和民主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从传统的人事管理向现代化的人力资源管理转变,劳动者对人力资源保障违法行为的投诉继续下降。全市人力资源保障信访机构受理群众来信来访78281宗,涉及146625人次,同比分别减少12.2%和22.4%。

    三是劳动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劳动者的报酬权、休息休假权益保障得到强化,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事件显著减少,重大群体性劳资纠纷持续下降。全市劳动监察机构办结各类投诉举报5135件及妥善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720宗,同比分别下降10.6%和10.5%。

    四是和谐劳动关系理念进一步树立,劳动关系双方更加明确各自的权利,更加清楚履行义务的重要性,循法律途径解决劳动争议的意识日益增强,劳动争议大幅减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431宗,其中立案27453宗,涉及劳动者50415人次,同比分别下降了25.6%、26.1%、34.7%。

    (二)劳资纠纷状况与特点

    由于深圳市正处在矛盾多发的特殊社会发展阶段,劳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劳动关系调整中一些突出问题仍然存在,同时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变化,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1.劳资纠纷总体趋势由持续增长转为显著下降,但总量仍居高位

    从市人力资源保障信访和仲裁部门的统计数据可以看出,2008年前劳资纠纷量持续增长,特别是2008年由于受新法实施、政策调整、金融海啸等多重因素交织影响,劳动争议出现井喷,当年全市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及涉及人数,与2007年同比分别增长了350%和330%。但在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劳动争议案件总体情况在2009年出现拐点,从大幅增加转为显著降低,2009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争议案件40916宗,同比下降21.5%,2010年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431宗,同比下降25.6%。虽然与争议高发期的2008年相比,近两年劳动争议案件数量持续下降,但总量依然处于高位,劳资矛盾仍然较为突出。

    2.劳资纠纷内容从单一向多样化发展,深层次问题不断产生

    深圳市多发性劳资纠纷仍以工资、补偿金等权利之争为主,高度集中于劳动报酬和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两类争议,占总量的70%以上。热点问题集中表现在六方面。

    热点一:欠薪问题。近年来深圳市采取行政司法联动等多项举措不断加大欠薪治理工作力度,欠薪案件总量和重大案件数量显著下降,2010年全市欠薪保障基金垫付欠薪企业39家,垫付金额1154万元,涉及劳动者3285人,同比分别下降56.7%、68.3%和73.5%。但欠薪行为仍未得到根本遏制,据市人力资源保障信访部门统计,2010年受理的重大集体信访中仍有70%是由欠薪引发。

    热点二:加班工资问题。员工追索加班工资和以此为由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给予经济补偿引发的争议曾是导致2008年劳动争议案件飙升的主要原因,在《促进条例》对加班工资计算基数进行了明确规定后,此类纠纷大幅下降。但由于一些企业历史欠账较多,此类问题仍是热点。

    热点三:超时加班问题。在市场竞争较为激烈的情况下,深圳市部分加工制造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不能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普遍存在超时加班现象,有的企业在特定季节或时期内甚至加班达120~150小时/月。据市劳动监察部门统计,此类问题仍是劳动者投诉的三大热点问题之一。

    热点四: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赔偿问题。据市劳动人事仲裁部门统计,2010年此类争议占到全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