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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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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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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深圳社会保险现状与发展预测

    作者:秦群力 胡建和 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摘要:2010年是深圳市社会保险的服务年。各级社保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以“提升民生幸福水平,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完善政策、创新机制、加强管理、提升服务为重点,各项社会保险工作取得显著成绩。2011年深圳社会保险工作将以促进社会公平和民生福利为目标,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法》,进一步完善各项社保政策,全面提升社会保险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强化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等各项工作,促进社会保险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一 深圳社会保险又上新台阶

    (一)社会保险参保人数创历史新高

    2010年,深圳五个险种参保人数均创历史新高,各险种参保总量达到3305.21万人次,比2009年参保总量2864.58万人次增长15.38%。主要原因包括:一是经济复苏,用工增加。例如,最能反映用工情况的工伤保险,达到919万人,比上年增加104万人,说明深圳市经济复苏情况已经比较稳固了。二是深圳市人口增长较快。深圳市医疗保险在制度上已覆盖从婴儿到老人,比较准确地反映深圳市人口情况,深圳市医疗保险参保人数已达到1038万人,比上年净增127万人,说明深圳市人口增长迅速,控制人口机械增长的压力也很大。三是企业和员工参保意识提高。年初国家推出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调动了企业和员工的参保积极性,员工们看到了将来享受养老待遇的希望,企业也由原来的“要我参保”转变为“我要参保”。四是社保机构做好征收服务工作。社保机构建立了一套规范化管理制度,在每一个服务窗口都设置了服务评价器,让服务对象对社保工作人员的服务进行评价,改进工作流程,提高了工作效率。

    (二)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

    2009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并于2010年1月1日起实行。《暂行办法》要求企业员工在调离本市时,不得退保,只能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至新的就业地,这对于已经习惯了退保,特别是准备拿钱回家过年的农民工来说,做通他们的工作难度很大,工作不到位就会引发群体性事件。

    深圳市政府紧急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就贯彻落实《暂行办法》作出全面部署。当时深圳市有非深户养老保险参保人676万(其中271万人已停交保费3个月以上),1998年以来缴交养老保险进入统筹基金共计151亿元,若这部分人全部按12%的比例转移统筹基金,将共转走233亿元,深圳的统筹基金将出现82亿元的亏空。即使这样,深圳也要顾全大局,服从全国的战略部署,贯彻国务院的决定。市政府要求各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平稳有序地做好由“退保”向“转保”的过渡。

    一是联系主流电视、网络等媒体统一进行政策宣传,引导广大企业员工尽量不要“退保”,切实维护好自己的养老权益。从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都有正面宣传报道。

    二是面对2009年12月31日突然出现的集中“退保潮”,市社保局按应急预案加派人手办理退保手续;协调联系银行,中午不休息办理退保,个别服务点办理退保至晚上10点,尽可能减少人群聚集,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各分局、市个人服务中心加强宣传,维持好现场秩序,联系好当地的维稳部门派出维稳人员维持秩序;实行退、转保情况及时报告制度。

    三是2009年12月31日连夜大量印制了“致企业的一封信”、“致参保人的一封信”、“温馨提示”和《宣传册》,于2010年元旦放假期间发放至企业、社区和各服务网点。同时,要求各社保分局对辖区内500人以上的企业,以及退保人数可能较多的企业通过开会、座谈等方式集中宣讲《暂行办法》,使《暂行办法》精神落实到基层。

    四是实行社保局领导挂点联系制度。2010年1月4日一上班,社保局领导分赴各挂靠联系的分局、管理站及个人服务中心,现场指导退、转保业务,对于一些突发的紧急情况,进行现场指挥、处理。

    五是加强业务经办培训,协调业务流程,全方位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对工作人员尤其是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政策培训,进一步完善窗口服务,做好对要求退保人员的政策解释工作,应对可能发生的退保冲突;从1月4日开始在各服务点办公楼门口设立咨询点,认真做好《暂行办法》的宣传解释工作。定期召开业务研究协调会,对转移接转中的各种新问题、新情况每天研究一次,保持操作流程顺畅。

    (三)增加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深圳市从2010年1月1日起,为企业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至2009年底,深圳市按月领取养老金的企业退休人员14.59万人(包括从企业退休的人员7.14万人、灵活就业退休人员3.44万人和城市化退休人员4.01万人)。2009年深圳市上述三部分退休人员平均起来,月人均养老金为2780元(基本养老金为2225元,地方补充养老金为555元),其中从企业退休的人员月人均养老金为3569元。此次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