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
2008年10月下旬,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监察局召开了成立以后的第一次全国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座谈会,会议提出要积极推进以“网格化、网络化”为核心的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系建设。2009年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关于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试点的意见》;2月,深圳被确定为全国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工作的试点城市之一。经过近两年的试点实践,目前深圳已建立起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体制。
一 深圳市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基本情况
(一)深圳市概况
深圳全市土地面积1991.64平方公里,下辖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6个行政区和光明、坪山2个新区。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在短短的30年间由一个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颇具规模的现代化城市。全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25.8%,2009年达到8201亿元,人均生产总值9.3万元,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9万元,综合经济实力和综合竞争力位居全国大城市前列。深圳是中国对外开放的“窗口”,世界500强公司在深圳投资已超过160家,外贸出口总额连续17年居中国大陆城市首位。据《深圳市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09年末全市常住人口891.23万人,其中非户籍人口649.78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72.9%。全市从业人员692.49万人,[1]企业总数30.72万家,另外全市登记的个体工商户有37.64万户。
(二)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队伍建设情况
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确保深圳经济快速持续增长。1989年6月,深圳人充分发扬敢闯敢试的特区精神,大胆借鉴欧美及我国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劳动保障监察的经验,引进了西方市场经济国家推行了100多年的劳动保障监察机制,创建了全国第一支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在劳动领域开启了依法规范企业用工行为的行政执法管理模式。目前,深圳共设置市级劳动监察机构1个、区级劳动监察机构8个。各区街道设置劳动保障平台,辅助开展劳动监察巡查、资料录入等工作。全市劳动监察机构正式人员编制为147名,其中市级43名,区级104名。另外,全市聘用雇员10名,劳动监察协管员275名(见表1)。
(三)近年的工作创新及亮点
近几年,受国内外经济、政策、法律等诸多因素影响,劳动保障监察面临严峻挑战。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队伍迎难而上,开拓进取,在改善执法方法和执法手段方面,作出有益的探索和尝试。
表1 2009年末深圳劳动保障监察基本管理数据
一是在全国首创行政司法联动机制,大力打击恶意欠薪行为。为攻克处理恶意逃薪行为的难题,与公安机关联合,出台《关于联合打击恶意逃薪行为的执法协作办法》,在全国首创了行政与司法联动机制,以严厉的手段打击恶意逃薪行为。
二是建立与银行共享劳动违法信息制度,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与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将企业劳动保障违法信息纳入银行征信系统,作为各金融机构审办信贷业务的重要依据。截至目前,深圳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已将70家企业违法信息移送银行。
三是推行网上申报信息制度,实现对用人单位的动态监控。在深圳劳动保障网开通网上申报系统,提供全市统一的信息平台,由用人单位按要求自行上网申报填写劳动用工的基本资料,进一步扩大劳动保障监察覆盖面。
四是完善地方法规,强化行政执法手段。根据深圳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台《深圳经济特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条例》,在第六十条中规定,用人单位有拖欠工资的人数达到全部劳动者30%、拖欠数额超过全部劳动者一个月工资总额或拖欠时间连续三个月以上等情形的,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停产停业。
二 两网化管理的前期探索
(一)提出“两化一制度”思路
任务繁重、人手不足、执法手段有限,一直制约着深圳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长期存在底数不清、针对性不强、执法规范不统一等问题。为解决上述问题,经过调研和思考,2005年,在深圳劳动保障事业“十一五”规划中提出了以“网格化、信息化和分类监控制度”为核心的劳动保障监察“两化一制度”建设思路,即通过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信息化管理,摸清工作底数,夯实工作基础;并在“两化”管理基础上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分类监控制度,扭转“救火式”被动局面,增强执法针对性。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