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5月 |
2010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的共同努力下,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成绩显著,基本实现了“鼓励和解、强化调解、完善仲裁、诉讼救济,最大限度地通过非诉方式解决劳动争议”的工作思路,全市劳动人事关系总体形势平稳可控,为顺利完成“十一五”规划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全年各级劳动仲裁机构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30431宗,其中立案27453宗,涉及劳动者50415人,同比分别下降了25.63%、26.08%、34.69%。在立案案件中,共有集体争议302宗,涉及劳动者21407人,同比分别下降了49.33%和45.39%。同期共办结案件27833宗,案外调解2978宗。全年各级人事争议仲裁机构接待人事争议来电来访100多人次;受理人事争议案件3宗,已结案2宗;受理公务员申诉案件5宗,已全部办结。2010年12月,深圳市政府正式批准成立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成立标志着深圳市劳动人事调解仲裁事业进入了一个全新时期,也将对区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及办事机构的建设产生积极影响。
一 2010年全市劳动人事仲裁主要工作
(一)稳步推进调解工作,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呈现全新局面
2010年全市各类调解组织共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8859宗,涉及劳动者54339人,调解成功18948宗,总体调解率为65.66%。各级仲裁机构也进一步加大了调解力度,全年共调解结案12295宗,占结案总数的54.57%,同比上升4.97%。仲裁机构调解结案率已连续三年出现同比增加的良好势头。
2009年以来,深圳市各级调解仲裁机构积极贯彻部、省《关于加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意见》等系列文件精神,采取多项措施,全面提升调解工作水平。一是以调解组织建设为突破点,将调解工作重心进一步下移。各级仲裁机构根据自身特点,大力发展大型企业、行业、工业聚集区域的调解组织建设。龙岗区已经在100家规模以上企业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于年底进行了考核验收。盐田区通过选取拖车行业、盐田国际码头港区及11家规模较大企业开展示范性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创建活动。11月,市仲裁院举行全市劳动争议调解工作座谈会,对2010年度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进展、经验及遇到的困难进行了总结和交流。12月,市仲裁院又组织召开了全市事业单位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座谈会,指导督促相关单位积极加快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步伐。据统计,截至2009年底,全市57个街道中已有41个建立了基层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同时已有约200家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网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二是以整合多方调解资源为着力点,不断充实调解工作力量。为突破人手不足对调解工作带来的限制,各级仲裁机构通过与司法局、人民调解组织、民政局、法院等相关部门的合作,积极引入第三方调解资源充实调解力量。2009年8月,深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与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联合转发省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选聘优秀农民工担任劳动争议调解员指导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优秀农民工在争议调处中的独特优势,为劳动群体主动参与争议调解提供平台。罗湖区与区民政局协调,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引入深圳市工源社工服务社的3名专业社工到区调解中心开展调解、协商工作,探索社会工作者运用专业的社工经验处理、消化调解过程中出现的情绪激化等问题,引导当事人依法理性表达诉求和维护权益。
三是以调解员队伍建设为支撑点,努力提高调解人员工作技巧和业务水平。福田区着力整合行政与社会资源,通过选定辖区培训机构开设劳动法培训专题课程,向经培训考核的企业人事干部或工会骨干颁发和谐劳动关系指导员聘书,并借用他们的力量将劳动争议预防和调解机制更广泛地延伸至企业。市仲裁院首次举办了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专项培训班,引入香港和解员培训模式,邀请香港和解中心资深和解员就调解基本理论知识、调解技巧及运用、调解案例解读、角色扮演练习等内容进行授课。包括全市仲裁系统、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总工会、市企业联合会及部分大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工作人员共150人参加了培训。培训效果显著。
(二)坚持狠抓仲裁办案,劳动人事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2010年深圳市仲裁案件量较前两年呈现持续回落的态势,但办案总量仍为2007年的2.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