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实施,为北京建设节水农业提供了机遇。协同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打破了行政化管理的桎梏和利益的藩篱。国务院及水利部和京津冀三省市政府,都制定了有利于节水农业发展的各项政策。三省市的双边多边合作行动,为节水农业迎来了发展机遇。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北京节水农业建设存在着不相协调的各种问题。解决对策是建立一种新型的协调机制来处理相邻地区的问题。制定协同发展的节水农业规划还未被列入工作议程,在抓节水农业这个至关重要的环节上,改革仍然处在单兵独自作战的阶段,需要做好三地协同的节水农业发展规划工作。当务之急是建立政府协调工作机制、借鉴既往规划经验,做好规划前的先期调研工作。
北京市水资源严重匮乏,人均水资源量只有全国人均数量的1/20,水资源供应和水源保护问题突出。各界人士就从农业上节水早已形成共识并付诸行动。全市自20世纪80年代发展节水农业以来,在农田水利、工程技术、生物工程、种植制度和管水体制等方面做了诸多工作,完成了几个水务五年规划的目标,取得了很大的成效。但是,这与“十三五”水务规划目标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
中共中央于2015年4月30日审议通过了《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这项国家重大发展战略的核心是疏解非首都功能,调整经济、空间结构,内涵式集约促进京津冀区域协调发展。这项战略规划成为北京建设节水农业的莫大良机。
北京市建设节水农业更有效的路径是将节水措施放在京津冀甚至环渤海经济带更广阔的区域内通盘考虑;但是,区域行政制度的藩篱制约了发展策略的优化。如今,国家层面的协调发展战略为北京节水农业迎来了发展机遇。
一 京津冀协同发展背景下北京节水农业的发展机遇
(一)《规划纲要》的核心要求是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
北京的“大城市病”由来已久,近年来日益凸显。其表现在人口增长过快、生态环境日益恶化、环境资源超过承载极限,突出表现是水资源严重匮乏和大气污染严重等。产生这些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是聚集了过多的非首都功能。
为解决首都环境问题,专家学者早在30年前就提出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构想,并进行了大量研讨。但是,现实是学者的呼声与管理部门的做法高度脱节,各说各话、各行其是。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三省市各自站在自己的利益上考虑问题,在水资源问题上表现得尤为突出,行政化管理的桎梏和利益的藩篱束缚了协作的手脚;二是三省市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河北经济落后更为明显,部分地区的脱贫问题尚未解决),差距悬殊。这就导致无法形成互联互通的协作发展机制,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老大难问题。
《规划纲要》提出了京津冀的功能定位、协同发展目标、空间布局、重点领域和重大措施,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行动纲领。京津冀三省市的定位:北京市是“全国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国际交往中心、科技创新中心”;天津市是“全国先进制造研发基地、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改革开放先行区”;河北省是“全国现代商贸物流重要基地、产业转型升级试验区、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示范区、京津冀生态环境支撑区”。明确的功能定位为协同发展指明了方向。
《规划纲要》提出,首先要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解决北京“大城市病”的问题,这是首要任务、核心问题。京津冀的功能定位为解决核心问题确定了各自的职责范围,三省市都要服务和服从于区域整体功能定位;同时,这一功能定位优化了三地的空间布局,发挥了各自的区位比较优势,兼顾了协同发展的问题;在解决核心问题的基础上,推动三省市共同发展。
《规划纲要》提出,到2030年首都核心功能更加优化、京津冀协同发展格局基本形成,生态环境质量总体良好。要达到这一目标有很艰巨的任务要完成;其作为国家战略被提出后,中央相关部委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予以支持帮助,京津冀积极落实、开展合作。这些都为北京节水农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国家层面的支持政策
在国家层面上,《规划纲要》提出要在重点领域率先突破,尽快取得明显成效。其中之一,就是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上要有所作为。要按照“统一规划、严格标准、联合管理、改革创新、协同互助”的原则,建立国土空间用途管理制度。在水资源方面,要采取清洁水行动、饮用水源地保护、河流治理、湖泊湿地保护与修复、水库生态修复及污染治理等措施。要保证这些目标的实现,最为关键的是“各领域要相互衔接、互为促进、共同支撑、协同发展”。这些具体要求为三省市区域之间、部门之间有机结合提供了明确的有针对性的建设方案。
《规划纲要》提出,在“增强资源能源保证能力”方面,资源是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基础支撑,要“建立健全高效的水资源节约管理体制机制”。这句话说出了问题的本质,没有一个高效的体制机制,很难把三省市的各相关部门结合起来。这个政策为今后三省市体制机制创新提供了政策依据。
具体到节水农业方面,《规划纲要》提出,三省市都要“加快实施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