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北京定位于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同时要求“做好北京原始创新、天津研发转化、河北推广应用的衔接,构建分工合理的创新发展格局”。科技金融作为创新的强力助推器,是落实《纲要》的一个重要的政策性抓手。在市场竞争的倒逼机制下,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最具创新源动力的企业群体,互联网金融作为科技金融的一种新兴发展业态,其有效发展能适度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不仅如此,互联网金融良性发展有可能以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困难为开端,在京津冀协同创新过程中,通过政策引导互联网金融与科技创新的包容性共生,实现将北京建设成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宏伟目标。
2016年,国务院、北京市政府先后公布了涉及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三个指导性政府文件,由此初步组成了北京市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顶层设计体系。但是,顶层设计的落实,依赖于清晰、正确、前瞻的施政思路——这正是本文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在京津冀协同发展的国家战略背景下,通过建立“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顶层设计体系,结合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现有资源,以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为有效政策抓手,为最终实现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目标提供现阶段的框架性思路。
本文主要内容包括:第一,北京创建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战略价值(为什么要这样做);第二,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可行性判断(为什么可以这样做);第三,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框架性思路(应该怎样做)和研究结论。
一 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战略价值
依靠资本市场的价值发现功能,引领科技与金融深度有机融合,以促进科技创新、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是北京市发展为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有效路径条件之一。与不断成长的科技创新中心相匹配的以服务科技创新、推动北京产业“高精尖”化的金融中心,是北京市建设全国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支柱。但是,在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同时尽量规避市场风险,属于任何金融市场主体的理性行为选择,由此决定了高风险、高投入、长周期的原始性创新与基础性研究,对金融市场主体不具有较强的投资吸引力。考察美国高科技企业的成功案例可以发现,许多今日成功的高科技企业是在风险投资的哺育下从充满创新活力的小企业成长为世界级高新技术企业的,而在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贵、融资难是普遍存在的现象。北京作为我国创新资源最为密集的城市,全国金融中心之一,有责任、有基础,以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解决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研发融资难问题为发轫,以互联网金融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无缝对接、发展京津冀区域性股权市场为中期阶段性目标,最终将北京发展为以科技金融为鲜明特征的国际金融中心城市。
综上,北京建设、发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是缓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的有效路径之一,并且对北京而言,与进一步完善“新三板”相比,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具有较大的政策自主空间。故此,现阶段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对其产业结构迈向“高精尖”、落实《纲要》中对京津冀三地的功能定位、实现建成国际金融中心城市具有重大的战略价值。
二 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可行性判断
(一)北京建设互联网金融创新中心的现实依据
1.北京市金融业综合实力居全国前列
“十二五”时期,北京市金融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金融行业资产规模实现了快速增长,2015年末达到111.5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一,较2010年末累计增长73.1%。[1]区域金融市场结构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市场结构进一步健全,金融中介机构类型日趋完善,法人金融机构数量、金融从业人员质量和数量均处于国内领先地位;区域性资本市场建设获得重大突破——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京设立;科技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中关村各类科技金融机构达90余家,中关村国家科技金融创新中心建设初显成效;金融生态环境持续优化,CBD、金融街、丽泽商务区等功能区的影响力不断提升,旨在推动中关村创新发展的“中关村1+6”等先行先试政策相继出台。
2.北京互联网金融产业发展态势良好
中关村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