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关键词: | 发展报告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 |
·辽宁省·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是辽宁省两个蒙古族自治县之一,地处辽宁省西部朝阳市南部、大凌河上游的丘陵地区,东临朝阳县,西靠凌源市,南接建昌县,北连建平县,是辽冀蒙三省交会地带,辽西走廊北通道要冲,环渤海经济圈的重要组成部分。南北长105公里,东西宽57.5公里,总面积223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74万亩。县政府驻地大城子镇。
2008年,全县辖10个镇、11个乡、1个农场和241个行政村,总人口42.5万,有汉、蒙古、回、满、朝鲜、壮、彝族等10个民族。其中,少数民族人口83532人(其中,蒙古族80914人,回族1562人,满族927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9.7%。
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历史悠久,民族文化源远流长。县境商代为孤竹国地。后金天聪九年(1635年)置喀喇沁左翼旗,清乾隆三年(1738年),在旗境内置塔子沟厅。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改塔子沟厅为建昌县,开始实行蒙汉分治:汉族归县管辖,蒙古族归旗管辖。一块土地上有两套行政建制,旗县并立。
1946年,喀喇沁左旗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建立了具有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性质的喀喇沁左旗政府。1957年10月,国务院举行的第五十八次会议通过撤销喀喇沁左旗建制,建立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的决定。1958年4月1日,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首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开幕,出席大会的各族代表共229名,蒙古族代表占33.9%。大会选举棋琴(蒙古族)为县长,孙玉林、杜光华(蒙古族)、刘镜潭为副县长。
自1946年建喀喇沁左旗政府开始,党和政府即注重培养蒙古族干部。至1958年,全旗共有各级干部2617名(教员除外);其中蒙古族干部580多名,占干部总数的22.2%。7名正、副旗委书记和旗长中,有4名是蒙古族;科(局)长级干部中,蒙古族干部占53.2%。1983年,县委正、副书记,县政府正、副县长中蒙古族占58.3%。在县直属机关部、委、办、局级领导干部中,蒙古族占24.4%。2005年,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共有干部11214人。其中,少数民族干部5015人,占干部总数的44.7%;县乡两级共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894人,其中少数民族878人,占46.4%;事业单位共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8458人,其中少数民族3836人,占45.4%;企业单位共有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844人,其中少数民族301人,占35.7%。
自治县重视立法建设,制定实施了《喀喇沁左翼蒙古自治县自治条例》(1988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1998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民族教育条例》(1999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蒙古语文工作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喀喇沁左翼蒙古族自治县林业管理条例》(2000年)、《县城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2005年)等,力争依法行使自治权利。
这里蒙汉等各民族团结和睦、共同进步,是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县,省级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县、省级平安县和省级“三基建设”先进县。自治县极为重视人文环境建设,通过各方面努力,形成了一处处错落有致的建筑群体,整洁有序的大街小巷,创意精妙、匠心独具的园林景观,展现出一幅幅瑰丽多姿的写意画卷,成为全省首批文明县城、卫生县城和园林县城。
县委、县政府全力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以“工业强县,农业富民,城市牵动,体制创新”为总体发展思路,充分发挥交通、区位、资源优势,大力推进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和城镇化进程,使全县经济步入了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轨道。2008年,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县各族人民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力拼搏,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速度加快、效益提升、后劲增强、民生改善的良好态势。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7.99亿元,比上年增长24.3%。地方财政收入达到2.27亿元,比上年增长44%。全社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2.01亿元,比上年增长60.9%。年内农民人均纯收入4870元,比上年增长18.4%;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200元,比上年增长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