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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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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中国保险业监管年度报告(2016~2017)

    作者:孙才华 张坤 出版时间:2017年05月
    摘要:

    2016年,受“新国十条”、保险产品费率市场化改革的影响,我国保险市场呈现快速增长态势,财产险业务增长平稳,人身险业务增长迅猛。“偿二代”正式实施,并对保险公司经营管理产生影响。中国保监会在继续推进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全面推广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点的同时,加强人身险业务监管,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保障保险业持续稳定发展。2017年,中国保监会将把防范风险放在第一位,进一步加大保险监管力度,特别是将加强保险公司公司治理、资金运用和保险产品监管,促使保险业务发展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Abstract:

    In 2016,the insurance market in China appears a rapid development trend,Property insurance business grows steadily,Life insurance business grows very quickly. The year of 2016 is the first year of the implemention of China Risk Oriented Solvency System (C-ROSS). In this year,China Insurance Regulatory Commission (CIRC) continued market oriented reform,at the same time CIRC strengthened the supervision of life insurance business,to make a sustained and stable growth. In 2017,CIRC will place a high priority on risk management,and focus on the supervision of corporate governance,use of insurance funds and insurance products.

    一 2016年保险业监管回顾和发展状况

    (一)2016年保险业监管回顾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国保监会印发了《中国保险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保监发〔2016〕74号),在这一年,“偿二代”全面实施,中国保监会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财产险市场化改革,加强人身险业务监管和关联交易监管,积极推进保障型业务发展,严格控制高现金价值产品风险,努力确保“保险业姓保、保监会姓监”,保障保险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1.“偿二代”正式实施

    在2016年1月1日,“偿二代”正式实施,中国保监会下发了《关于正式实施中国风险导向的偿付能力体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保监发〔2016〕10号),明确了“偿二代”17项监管规则的具体实施要求。从中国保监会披露的数据看,各保险公司在“偿二代”下的偿付能力充足率指标普遍低于“偿一代”下的指标。2016年,中国保监会组织各地保监局对所有保险公司开展了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SARMRA),并对保险公司进行风险综合评级。根据各公司披露的信息,“偿二代”下的风险综合评级中风险较小的A类和B类公司共占98%,1家财产险公司为C类,2家人身险公司为D类,并对部分保险公司采取暂停增设分支机构、责令停止开展新业务、不得增加股票投资等监管措施。

    2.继续深化保险资金运用体制改革

    经过2012~2015年4年的持续努力,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取得重大进展,保险资金可以投资的范围大为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效率得到极大提升。2016年,中国保监会进一步夯实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成果,拓宽保险资金投资基础设施的范围,同时,通过强化大额未上市股权和大额不动产投资的信息披露和组合类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业务监管,防控保险资金运用风险。

    3.继续推进财产险市场化改革

    2016年,中国保监会继续推进财产险市场化改革,发布了《关于开展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改革的通知》(保监发〔2016〕18号)和《关于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全国推广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16〕113号),推进财产险公司备案产品自主注册制改革,并在全国推广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同时,发布《关于加强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管理的通知》(保监产险〔2016〕6号),加强对互联网平台保证保险业务的监管。

    4.强化人身险监管

    2016年,人身险方面,中国保监会重在监管,重在防范风险,出台了一系列文件,从产品设计开发、管理、销售、备案、信息披露等方面强化对人身险业务的监管,开展万能险专项检查和互联网保险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甚至暂停了部分寿险公司的万能险业务和互联网保险业务,以有效遏制人身险业务普遍存在的产品结构单一、高现金价值产品占比过高等问题。

    5.进一步加强关联交易管理

    近些年来,针对部分保险公司通过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虚假增资、逃避监管等行为,中国保监会强化了关联交易监管,先后下发了《保险公司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准则第1号:关联交易》(保监发〔2014〕4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保险公司关联交易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关于加强保险公司再保险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保监发〔2015〕36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险公司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发〔2016〕52号),关联交易监管力度持续加大。随着保险公司集团化、混业经营趋势不断加强,可以预见,中国保监会将继续强化关联交易监管。

    (二)2016年保险业发展状况

    受“新国十条”和保险产品费率改革驱动,2016年,我国保险业增长迅猛,原保费收入达到3.096万亿元,同比增长27.5%,保险业总资产15.12万亿元,同比增长22.31%,净资产1.72万亿元,较年初增长7.15%。受股债双降的影响,2016年,保险资金投资收益率与2015年相比,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平均投资收益率为5.66%。

    1.财产险业务增长平稳

    2016年,财产险原保费收入8724.5亿元,同比增长9.12%,增长平稳(见图1)。

    图1 2006~2016年财产险保费收入和增幅对比

    2.人身险业务增长迅猛

    图2 2006~2016年寿险保费收入和增幅对比

    2016年,寿险公司原保险保费收入22234.6亿元,同比增长40.2%。其中寿险业务原保费收入17442.2亿元,同比增长31.72%(见图2);健康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4042.5亿元,同比增长67.7%;意外险业务原保险保费收入749.9亿元,同比增长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