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6月 |
“十一五”期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形势和各种不确定因素,广州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保增长、扩内需、促消费”的战略部署,充分把握“办亚运”有利契机,着力打造“千年商都”新名片,消费环境硬件提档次、软件上水平,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高,消费品市场实现跨越式大发展,为保持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 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
(一)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十一五”期间,广州健全完善商品流通网络,加大现代商圈建设力度,引导鼓励酒店业高端化发展,打造特色饮食街区,提升从业人员服务理念和综合素质,消费品市场繁荣活跃,规模持续扩大。2010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76.38亿元,在国内城市中位列北京市、上海市之后居第三位;比“十五”期末的2005年增加2570.54亿元,增长1.3倍。2010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实现增加值1755.12亿元,比2005年增长1.6倍,占广州市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13.3%提高到2010年的16.6%。“十一五”时期广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6102.91亿元,比“十五”时期翻一番,年均增长18.6%,年均增速分别比“十五”、“九五”时期高4.8个和3.3个百分点,消费品市场步入了相对成熟的快速发展期。
在亚运效应等积极因素的推动下,2010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上年增长24.2%,是自1995年以来同比增速最高的年份(见图1)。
图1 1995~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增长速度
与国内七大主要城市(北京市、上海市、深圳市、天津市、重庆市、苏州市、杭州市)相比,2010年广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居首位,比位居第二位的杭州市高4.3个百分点(见图2)。
图2 2010年广州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及其增速与国内主要城市对比情况
(二)城乡市场协同发展
“十一五”时期,全市经济平稳快速发展,呈现出城乡消费品市场协同发展的喜人局面。2010年,全市城镇市场实现零售额4426.11亿元,比上年增长24.1%,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98.9%;乡村市场实现零售额50.27亿元,比上年增长27.2%,增长速度比城镇高3.1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1.1%。2010年广州家电下乡产品销售近8万台(件),比上年增长47%左右;零售额约1.8亿元,比上年增长近60%。
(三)市场发展呈规模化趋势
“十一五”时期,全市消费品市场规模化发展趋势明显,限额以上单位支撑作用进一步加强。2010年,全市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5073户,比2005年增加2035户,实现零售额2065.22亿元,比2005年增加1.5倍,年均增长20.3%,年均增速比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高3.0个百分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46.1%,比重比2005年提高3.2个百分点。限额以下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2411.16亿元,比2005年增长1.2倍,年均增长17.3%;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53.9%。
(四)各行业协调发展
“十一五”时期,广州批发业、零售业、住宿业和餐饮业均实现了较快发展。2010年批发业限额以上企业和个体户实现零售额214.18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5%;零售业实现零售额1611.03亿元,比2005年增长1.6倍,年均增长20.6%;住宿业实现零售额42.81亿元,比2005年增长1.0倍,年均增长14.8%;餐饮业实现零售额197.20亿元,比2005年增长1.7倍,年均增长21.7%。
(五)市场主体日趋多元化
我国正式加入WTO后,流通领域全面开放,广州消费品市场国际化、市场化进程明显加快,内资单位稳健发展,港澳台资、外资单位快速崛起。2010年,限额以上内资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1465.74亿元,比2005年增长1.3倍,年均增长18.1%;港澳台资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242.79亿元,比2005年增长3.2倍,年均增长33.1%;外资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311.94亿元,比2005年增长4.4倍,年均增长40.0%。限额以上内资法人单位、港澳台资法人单位、外资法人单位零售额的比例由2005年的84.6∶7.7∶7.7转变为72.6∶12.0∶15.4(见图3),内资法人单位比重明显降低,外资法人单位比重快速提高,消费品市场主体呈多元化发展。
图3 2005年、2010年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各登记注册类型零售额比重
(六)新兴零售业态快速兴起
“十一五”时期,广州传统零售业态较快发展,新兴零售业态迅速兴起,连锁经营模式快速成长。2010年广州限额以上有店铺法人单位实现零售额1595.64亿元,比上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