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区域协同发展已成为当前区域经济研究的重点领域,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纲要》出台以来,推动区域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我国区域发展的重要任务之一。目前,京津冀在经济发展、生态保护、交通建设等领域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同时仍面临区域经济一体化程度较低、城镇体系结构失衡、社会服务保障差距扩大等一系列突出问题。
由于京津冀三地所处的发展阶段各不相同,加之要素资源配置行政干预较多,协同发展的任务十分艰巨。为了实现协同目标,需要对京津冀协同发展基础与能力、动力机制与制约因素进行科学分析和评价,并构建科学合理的指标体系给予监测和评价。从目前已有的研究成果看,学者们采用不同的指标体系对区域协同发展状况进行了比较评价,取得了一些成果。本文在《京津冀蓝皮书》(2015年、2016年)的基础上,按照简洁直观的原则,综合运用直接数据、间接数据和全口径大数据,通过编制定基指数的办法来阐述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进展。
一 理论基础与概念界定
20世纪70年代,德国物理学家哈肯提出“协同理论”(synergetics)。2000年前后,“协同”的发展理念开始在欧美一些发达国家的区域发展中应用。如:德国在1999年区域规划政策调整中强调要加强基于城市分工网络的区域合作,创造发展的协同效应。美国在2000年针对欠发达地区和萧条地区发展政策中存在的问题,也改变了传统的政策思路,强调要以整体性、系统性方法促进上述地区的发展,建立与知识经济时代相适应的、通过产业协同和组织协同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体系。
区域协同发展强调区域内各个主体突破行政区划限制进行有机整合,实现要素和资源在区域内自由流动与优化配置,使区域形成协同一体的整体。相比于区域协调发展,区域协同发展更多的是强调地区之间共同行动,强调各地要形成目标一致的行动方案,实现对区域公共事务的联合治理[1]。因此,区域协同发展可被认为是区域协调发展的较高阶段。从这个意义出发,要实现区域协同发展,至少应该实现市场一体化达到较高水平、空间格局协调有序并持续优化、区域治理与制度安排协调一体等。综合有关协同学理论和各国区域协同发展的实践经验,可以从三个维度理解区域协同的内涵。
首先,“协同”是区域各子系统间相互关联的一种状态。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整体系统来看,它具有多维性,包括功能协同(经济、社会、环境协同)、空间协同(区域内部与区域、区域间、区域与国家)、产业协同(生产、分配、消费)等。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初级阶段,各子系统之间更多的是信息、资源的简单交换,随着经济复杂程度的提高,子系统之间的关系由合作、联动逐渐向协同、一体化等高级形态演变。
其次,“协同”是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高阶目标。从系统进化理论来看,每个系统都处在由简单向复杂、由无序向有序、由封闭向开放、由简单组合向聚合进化的过程。[2]“协同”是区域系统向更“稳定”、更“健康”状态演化进程中的目标状态。处于协同状态的区域系统具有整体性、平衡性、开放性、关联性等基本特征。整体性表示区域系统是由各区域(子系统)基于一定的规范关系形成的有机组合,不可能通过单一区域实现整个系统的目标。平衡性是指各区域差距过大、功能无差异等都是结构失衡的表现,会影响系统整体运行的效率。开放性强调的是协同的区域经济系统是一个开放的系统,相对于低水平封闭的系统而言,开放性的系统可以通过与外界系统的资源与能量交换实现可持续的有序发展。关联性强调各区域之间是彼此影响、相互促进的。
最后,“协同”不仅是区域发展的一种状态,而且是实现更加包容、更加均衡、更加协调的区域发展的新思路或新路径。即通过对不同子系统(地区)功能结构的优化,以及子系统之间更加精细化、差异化的分工协作,形成“1+1>2”的协同效应。区域协同发展强调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地区发展路径的多元化和差异化。各地区由于基础条件不同、功能定位各异,发展路径不具有普遍适用性。每个地区都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选择差异化的发展路径。二是地区发展要具有动态平衡性。区域系统是一个多层级多维度的系统,整个系统既需要实现系统性目标,不同子系统之间也需要达到良好的组织调节,否则,失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