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4月 |
由实证研究可以得出结论,京津冀各地经济互补现象明显,产业转移与合作的基础较好,产业转移有着巨大的发展潜力。但在现实的执行当中,因区域行政壁垒过高和区域合作协调机制不完善,自2011年京津冀一体化纳入国家重点战略至今,京津冀经济圈发展仍然缓慢,产业转移的步伐跟不上规划的脚步。因此本书认为落实京津冀一体化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推动区域产业转移。
第一节 京津冀区域——协作开发,总体规划
(一)打破惯性思维,加强顶层设计
统一的区域规划是京津冀发展的基础。但是京津冀三地行政壁垒很强,产业同构化,发展合作中存在冲突,因此要站在全局,在国家的高度上建设京津冀区域,努力跨越行政界限,强化顶层构建,推进统筹各项工作。应当由国务院、发改委等部门统筹规划,建立高于三个行政单位的中央领导小组以及相关协调机构,领导小组要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在京津冀经济圈内制定区域整体规划,明确三地产业分工、功能定位、设施配套、城市布局等重大问题,当好产业转移的“带路人”。协调机构要协调区域内各利益相关部门,解决跨越行政边界的区域产业转移问题,建立三地之间常态化的沟通、交流、联络机制,做产业转移的“润滑剂”。同时还要发挥民间组织与研究机构的作用,如行业联盟、商会以及各高校相关研究中心,鼓励其参与区域内招商引资,收集行业数据,并由高校研究中心进行调查分析,这样有利于发现并指导监督产业协调发展中的一些问题,同时建立其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机制,广开言路,征集相关建议,为政策的制定提供依据。各地方政府要着力加大对协同发展的推动,打破惯性思维,开阔自身视野,提高执行效率,建立“区域考核评价”机制,彻底贯彻问责制,对不顾区域利益的行政行为和不作为现象进行严厉惩治,破除“唯GDP论英雄”“地方保护主义”等思想,充分发挥地方政府作用,当好产业转移的“螺丝钉”。同时,各地方政府还应当顺应市场规律,发挥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推进经济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打破区域间的行政、司法、财税等障碍,尝试建立一个三地统一的司法、财税体制,可以借鉴欧盟经验,打破原有的行政区划,在区域内制定统一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简化行政审批,减少审批流程,统一税收标准,方便中小企业跨区域自由流动,将市场作为产业转移的“发动机”,发挥市场的配置作用,以及政府的推动作用。在产业转移中,政府的功能定位主要是纠正市场失灵和打造优良的经济合作环境,建立一套服务于整个京津冀市场的准入标准,确保区域内产业的公平竞争和正常市场秩序的维持,如安全管理标准和监督检验标准等,当好产业转移中的“技术员”。
(二)推动产业对接协作,实现错位发展
想要促进产业合作,需要从横向、纵向两方面进行考虑。在横向上要利用产业集聚效应,利用各地生产要素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强调市场的引导作用,形成具有本地特色的主导产业;在纵向上要理顺三地产业发展链条,对接产业规划,避免同构性、同质化发展,形成区域间的产业合理分布和上下游联动机制。从产业转移过程中的产业分工来看,传统的产业部门分工主要是部门分工的专业化,是不同部门的分工;而新型的产业分工则不同于传统的产业分工,尤其是迈入信息时代以来,新型的产业分工更注重市场细分,贴近市场的细微需求,把重点放在产品及其功能上,在产业协调的过程中以实现产品专业化和功能的专业化为手段,来实现区域利益的有机结合。这样既有利于促进地区间的产业合作,使合作各方实现互惠互利、合作共赢,也在城市间形成了具有特色的产业分工体系,打造出完整的产业链。
从产业对接协作、错位行进的路径来看,首先要规划京津冀经济圈产业的方向,其次要明确区域内各城市的定位,最后要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和技术创新。从总体规划来看,京津冀经济圈是国家重点战略,目的是打造中国新的经济增长极,这样的定位决定了京津冀经济圈必须是超一流的,与珠三角、长三角城市圈相媲美的,因此京津冀经济圈的产业结构必须要优化,产业规划必须要超前,产业布局必须要合理。从制度创新与技术创新角度来看,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有着独一无二的政治资源,同时还是全国的教育中心,拥有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