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一 引言
(一)粤港经济融合的历史回顾
香港经济发展到现今阶段,主要得益于背靠祖国和面向国际。回顾香港与广东经济发展的轨迹,历史上,香港是转口港,为内地尤其珠三角地区提供进出口服务。然而,在1949~1979年间,受到禁运等因素影响,香港与内地割裂,无法开展融通内地与全球的贸易业务,于是发展成为工业基地。在香港工业化的过程中,内地源源不断地为香港提供大量价廉质优的民生消费品,对维持香港具有竞争力的轻工业和出口产品起到重要的作用。
自20世纪70年代起,香港的地价及人工成本日渐高涨,开始面临其他“三小龙”及东盟地区的竞争,而内地改革开放正好为香港带来新的发展动力。把握住1978年内地改革开放的契机,香港与珠三角得以快速发展,制造业迁往珠三角,“前店后厂”的分工格局逐步形成。此后,珠三角工业的迅速发展,成为全国最重要的出口基地,而香港亦回归传统贸易角色,向珠三角工业提供高增值服务,并逐渐成为亚太区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航运中心和贸易中心。
过去30年,粤港经济合作已从以香港轻工业转移而带动的“前店后厂”模式,发展到现在以香港生产性服务业与广东省先进制造业紧密合作的阶段。总的来说,香港的第二产业与珠三角的经济结构调整,带动了粤港的经济起飞,其结果促进了整个国家的改革开放。
(二)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响应《纲要》的建议报告
在国家改革开放30周年、广东省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国务院于2009年初审议并正式批准实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编制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以下简称《纲要》),首次把粤港澳合作纳入国家战略,并再次赋予珠三角“先行先试”的发展空间和契机。
为把握《纲要》赋予“先行先试”的机遇并提出切实建议,经粤港合作联席会议商定,由香港工商界代表组成的大珠三角商务委员会于2009年4月成立特别小组,在互惠共赢的大前提下,针对产业和民生事务两大范畴展开近半年的研究、讨论和咨询,形成最终的成果——《响应〈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研究报告》(简称“研究报告”)于2009年9月底对外公开发表。
“研究报告”围绕产业和民生事务两大范畴,归纳出由香港工商界代表提出7个重点共47项具体政策建议,建议内容涵盖医疗、环保、教育、交通、社会服务以及专业服务(法律、金融、会计、航运物流及保险)、中小企开拓内销市场和制造产业升级转型、创新科技、文化及创意、检测认证共14个领域。
二 报告的原则与立场
(一)缔造互利共赢
从两地30年合作的经验得知,缔造互利共赢是双方合作最重要的基础,因此,任何建议都要以互利多赢为原则,以扩大双方共同利益为前提。事实上,能有效地落实《纲要》,不仅有利于粤港持续发展,更可惠及全国,共同提升“两岸三地”经济圈的整体竞争力。
对广东而言,通过提供香港在服务业的经验,不仅能为广东带来现代化市场经济理念、先进的国际管理与营销经验、营商标准和办事规则,还可提高广东制造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国际竞争力,加速推进广东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对香港而言,在本地各种资源和条件的制约下,广东可为香港的产业提供广阔的发展腹地和市场延伸空间。香港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及放宽签证等限制,可吸引更多的内地企业及人士到香港投资和消费,也会吸引更多海外企业利用香港作为跳板进入内地市场,从而巩固香港总部经济的地位,有助于创造大量需求和带动就业。
对国家而言,自改革开放以来,粤港在合作方面敢闯敢试,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瞩目成就,积极发挥“试验田”作用。当前,国家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发展的关键时期,面对着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在新的历史节点上,粤港应该继往开来,先行先试,在过去30年的合作成果和基础上,为国家的未来探索新路向。
(二)探索政府与市场的关系
香港的经济环境自由,政府多年以来采取“积极不干预政策”,奉行“小政府、大市场”的原则,有别于内地的经济体系。基于粤港双方经济体制的不同,任何涉及跨境的项目和建议,必须经中央政府原则同意,并得到两地政府的支持与配合,才可有效执行与落实。因此,在粤港合作的过程中,确保政府在经济发展中扮演更好角色,以引导两地市场力量打破体制障碍,加速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