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内部凝聚力和外部吸引力不断增强,“朋友圈”不断扩大,国际社会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上海合作组织。现在,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有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六个国家。观察员国包括白俄罗斯、蒙古国、印度、伊朗、巴基斯坦和阿富汗。其中,印巴加入进入法律程序。对话伙伴国包括土耳其、斯里兰卡、亚美尼亚、尼泊尔、柬埔寨和阿塞拜疆。目前,伊朗、阿富汗正式申请成为成员国;斯里兰卡、孟加拉国、叙利亚申请成为观察员国;乌克兰、马尔代夫、埃及和以色列申请成为对话伙伴国。
成立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已探索出顺应时代发展的新型国际组织模式,已跻身具有威望和影响力的国际和地区组织之列,成为当代国际关系中保障安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因素,树立了地区和国际合作的典范。“上海精神”是上海合作组织顺利发展的独特源泉[1]。
(一)上海合作组织已经实现“三个跨越”
上海合作组织15年来主要发挥了“两大作用”。一是上海合作组织在构建和谐地区方面起到中流砥柱作用。二是上海合作组织在推动构建公平、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方面作用越来越明显。
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可以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从“五国两方”边境谈判到建立“上海五国”机制的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前期阶段(1996~2000年),“上海五国”机制为上海合作组织创立奠定政治互信与精神基础。
第二阶段是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和机制建设初创阶段(2001~2005年),将“双边机制”转型提升为“多边机制”,创建以“上海精神”为指导的区域合作新模式。
第三阶段是上海合作组织机制完善与合作领域拓展阶段(2006~2010年),从“经济、安全”合作拓展到“政治、安全、经济、人文”全面合作。
第四阶段是稳步发展与扩员阶段(2011~2016年),应对世界经济危机,规划中长期发展战略,实施“一带一盟”对接,推动区域“一体化”进程。
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已经实现了“三个跨越”:
第一,组织功能跨越,从成立初期主要应对“三股势力”到开展政治、安全、经济、人文四大领域合作。
第二,组织成员跨越,从成立初期的“中俄+中亚四国”,拓展到南亚、印度洋,形成成员国、观察员国和对话伙伴国三个层次共18个国家。
第三,组织议题跨越,从成立初期主要应对现实挑战和问题到实现成员国的未来发展战略对接,从中亚地区及周边的议题,拓展到欧亚大陆地区及周边的议题。
(二)上海合作组织不断进行理论创新
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在坚持不断理论创新中应对各种挑战,得到持续发展和壮大。
第一,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理念本身就是理论创新,是对传统的冷战思维的摒弃,坚持在竞争中合作,反对“零和博弈”。上海合作组织的合作理念中有中国传统文化“和为贵”的“基因”。结伴而不结盟的新型合作模式是对国际关系模式的创新。
第二,上海合作组织的新安全观是理论创新,是对传统安全的扬弃。坚持“共同安全、综合安全、合作安全”,安全是相对的,安全不是孤立的、零和的、绝对的,不追求绝对安全。上海合作组织从未将自身定位成一个与西方国家抗衡的“地缘政治集团”。
第三,上海合作组织的“共同体意识”是对“公共产品理论”的提升,坚持成员国建立“安全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理念,这一理念是政治互信基础,也是成员国构建“公共产品”服务体系的基础。
第四,和谐地区是对地区稳定与发展理论的拓展,实现地区和谐是地区稳定发展的追求目标,也是地区稳定发展理论的新内涵。坚持构建“民主、平等、发展、繁荣”的区域合作是地区稳定与发展的基础[2]。
(三)维护地区安全稳定能力逐步提高
15年来,上海合作组织维护安全稳定水平越来越高,稳定地区安全与世界和平的作用日益显现。《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提出:“上海合作组织尤其重视并尽一切必要努力保障地区安全。”习近平主席在2016年上海合作组织峰会指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是本组织所有成员国的共同关切。防止地区局势生乱、防范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思想肆意蔓延、防止别有用心势力破坏地区和平稳定是本组织职责所在。”[3]
上海合作组织维护地区安全稳定作用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区域安全合作范围越来越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