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体GDP情况
附表1 上海合作组织8国及世界GDP情况(2001~2016年)
附表2 上海合作组织8国GDP占世界份额(2001~2016年)
附表3 上海合作组织各国及世界经济增量(2001~2016年)
附表4 上海合作组织各国占世界经济增量份额(2001~2016年)
(二)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相互贸易情况
附表5 中国与中亚四国贸易总额
附表6 俄罗斯与中亚四国贸易总额
附表7 中国与俄罗斯贸易总额
(三)上海合作组织大事记(2001~2016年)
2001年6月14日 由中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组成的“上海五国”元首在上海举行第六次会晤,乌兹别克斯坦以完全平等的身份加入“上海五国”机制。
2001年6月15日 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立宣言》,上海合作组织正式成立。
2001年9月14日 上海合作组织总理理事会首次会议在阿拉木图举行。六国总理签署了上合组织成员国政府间关于区域经济合作的基本目标和方向的备忘录,并宣布成立上合组织框架内政府首脑定期会晤机制。
2002年6月7日 元首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圣彼得堡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宪章》《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关于地区反恐怖机构的协定》《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三个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机制化和法律化建设奠定了基础。
2003年5月29日 元首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莫斯科举行。会上,六国元首讨论了在新形势下如何抓住机遇、应对挑战、加强协调、扩大合作、促进地区和平与发展等重大问题,并达成广泛共识。六国元首还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
2003年8月6~12日 中国、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俄罗斯、塔吉克斯坦五国举行上合组织框架内的首次多边联合反恐军事演习。
2003年9月23日 总理理事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上六国总理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多边经贸合作纲要》《关于技术性启动上海合作组织常设机构的备忘录》《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理会晤联合公报》等六个文件。
2004年1月15日 作为上合组织的常设行政机构,设在北京的秘书处正式启动。
2004年6月17日 元首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塔什干举行。本次峰会正式启动了上合组织地区反恐怖机构建设。塔什干峰会标志着成立三年的上合组织正式结束初创阶段,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蒙古国被吸收为上合组织观察员国。
2004年9月23日 总理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比什凯克举行。六国总理一致强调,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主义仍是本地区安全与稳定的主要威胁。会议批准的多边经贸合作纲要落实措施计划涉及11个领域的127个项目。这次峰会标志着上海合作组织进入以安全和经贸为重点的务实合作时期。
2005年4月12日 独联体执行委员会与上合组织秘书处在北京签署谅解备忘录,独联体成为第一个与上合组织以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来确立合作关系的国际组织。
2005年4月21日 上海合作组织组织秘书处与东盟秘书处签署了谅解备忘录。
2005年7月5日 元首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国地位。会议决定,进一步采取一系列加强团结、合作反恐、发展经济的具体措施。
2005年10月26日 总理理事会第四次会议于莫斯科举行。六国总理同意在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能源、通信、资金以及文化、科技、旅游等领域合作同时,继续加大对“三股势力”的打击力度。蒙古国、巴基斯坦、伊朗、印度等观察员国领导人出席了会议。
2005年11月4日 上海合作组织与阿富汗签署关于建立联络小组的议定书。
2005年7月5日 元首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阿斯塔纳举行。六国元首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宣言》等重要文件,并决定给予巴基斯坦、伊朗、印度观察员国地位。
2006年5月22日 上海合作组织论坛在莫斯科成立。
2006年6月15日 元首理事会第六次会议在上海举行。六国元首围绕弘扬“上海精神”、深化务实合作、促进和平发展的主题,提出了上合组织发展的远景规划,签署了《上海合作组织五周年宣言》等重要文件,为上合组织的下一步发展确定了方向和任务。
2006年9月15日 总理理事会第五次会议于杜尚别举行。六国总理结合同年6月15日上海峰会达成的共识,研究了本组织成员国经济合作的优先方向,提出了六国在经贸、科技、社会、文化和其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