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5月 |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是落实全市“十三五”规划、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战略区域。推进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发展是市委、市政府的重要部署,其关键是要创新产业融资方式,实现资金平衡。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的设立,为支持城市功能疏解、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一种创新融资方式,有利于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实现财政资金的多重放大和滚动开发。
一 基本情况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于2015年9月,主要是为了推进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转型发展,重点支持城乡结合部地区产业疏解、产业培育、产业转型项目,引导形成“高精尖”产业结构,有效促进区域城乡一体化发展。这也是全市第一只专门针对城乡结合部地区的产业基金。
(一)基金成立宗旨和原则
基金设立宗旨是创新政府资金扶持方式,发挥政府资金的杠杆放大效应,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城乡结合部地区产业发展。基金运作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科学决策、防范风险,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
(二)基金设立方式
基金初期规模为20亿元,其中北京市政府、朝阳区政府出资15亿元,朝阳区国有企业和乡集体企业出资5亿元。市、区财政资金委托朝阳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中心作为政府出资代表,履行出资人职责。
基金设立方式为有限合伙制,出资人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人由区国资中心负责组建,负责基金投资、运营和管理,并可根据基金发展需求,适时引入专业机构参与管理。普通合伙人对基金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包括区国资中心、区国有企业和乡集体企业,有限合伙人以各自出资额为限承担基金债务。
(三)基金组织结构
基金组织结构主要包括决策指导委员会和基金运营管理机构。
基金决策指导委员会由朝阳区农委、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区国资委、区金融办、市国土局朝阳分局、市规划委朝阳分局等部门组成,主要负责指导和监督基金的运行和管理工作,把握项目产业定位及方向(见图1)。决策指导委员会主任由主管区领导担任,决策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农委、区财政局。
基金运营管理机构(基金普通合伙人)由区国资中心组建,主要负责基金投资、运营和管理,并定期向决策指导委员会汇报。机构内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区国资中心代表、基金普通合伙人代表以及选聘的外部专家等人员组成,负责审批基金的合作机构、项目投资方案以及基金退出方案等。
图1 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组织结构
(四)基金运行方式
为规范管理,朝阳区出台了《北京市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基金的投入方式、支持方向、使用程序和管理模式等问题。基金采用股权投资或其他方式进行投资,将向社会广泛征集合作机构,与各类社会资金积极开展合作,发挥政府资金杠杆放大效应,估计运作总规模达到50亿至100亿元,共同对项目进行投资。基金运营管理机构依据投资方案,组织基金、合作机构与项目公司共同签署投资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对项目进行投资。申请基金投资的项目应符合区域规划及产业定位,重大项目实施方案应经过区政府相关程序审议通过。
(五)实际进展
基金成立初期,主要以朝阳区“一绿”六个试点乡为支持重点,运作成熟后,将向朝阳区其他城乡结合部地区推广。基金首批确定项目为:朝阳区将台乡“北京国际文化硅谷”、来广营乡“北京朝来体育商务休闲城”、南磨房乡“中国出版创意产业基地”,这三个项目方单位均为所在乡镇农工商总公司所属独资公司或者乡属集体企业,总投资约为26.5亿元,通过基金解决20亿元,产业定位为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商务休闲中心。2015年,将台乡和南磨房乡两个项目已经投放2亿元,银行同期配资2亿元。2016年将继续有一批项目进入到基金支持范围。
二 对城乡结合部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影响
北京市城乡结合部地区的城乡一体化推进工作,有效突破产业融资瓶颈问题至关重要,在用好土地平衡资金、筹集自有资金的同时,还要有效激活政府投入资金、吸引社会资金、撬动信贷资金,开拓城乡结合部融资新渠道。朝阳区城乡结合部产业引导基金的成立,不但可以适当解决产业发展启动资金的问题,而且对于城市功能疏解、引导地区产业发展具有导向作用,有利于形成“高精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