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5月 |
水环境是北京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的重要生态基础,确保水环境质量和安全是首都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各级政府的责任。目前,北京市第一轮《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3~2015年)》已基本完成,全市大中型污水处理厂增加到67座,污水日处理能力由398万吨提高到672万吨,污水处理率达到90%,基本解决了五环内及天通苑、回龙观、亦庄等重点地区污水处理能力不足的问题。北京市“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全市污水处理率高于95%”的目标,第二轮《污水处理及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16~2019年)》已经启动。在加快推进城乡接合部、民俗旅游村、重要水源地周边等重点区域污水治理的同时,要关注和解决农村其他地区污水处理这一薄弱环节,加快统筹推进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维、管理,补齐短板,大幅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全面提升首都水生态环境建设水平。
一 农村污水处理短板状况[1]
为了缩短城乡污水处理水平差距,促进全市污水处理能力提升,2003年以来本市不断加大农村污水治理力度,陆续建成了一批污水处理设施。特别是近几年,大力引进社会资本参与村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以PPP模式建成了70多座污水处理厂,因地制宜采用了膜生物反应器(MBR)、序批式活性污泥法(SBR)、生物接触氧化、人工湿地等十余种农村污水处理工艺,农村污水处理能力得到一定提升。但相较于全市整体情况,农村地区的污水处理仍然是短板,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按估算量来看,农村污水处理能力缺口明显。
估算全市农村污水排放总规模约72万吨/日。由于农村地区居住分散,供水方式多样,污水收集困难,对污水产生总量无法准确计量,但可以依据人口规模、经济发展程度、生产生活方式进行估算。据统计,北京市共有144个镇、38个乡、3938个村,农村常住人口290多万人。按照环保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建设与投资指南》公布的北方农村地区居民生活污水量参考值为:中小村庄人均日污水产生量为35~80升,大型村镇人均日污水产生量为70~125升。综合各值及经济发达程度,北京地区人均污水产生量若按120升/日计,则全市污水产生规模约为36万吨/日。2015年,全市共有农业观光园1299个,每年接待1944万人,民俗旅游户8530户,每年接待1806万人,计入一倍的旅游、就业等流动人口的耗水排放,全市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排放总规模约为72万吨/日,全年达到2.6亿吨,超过全国大部分地级市市政污水的规模。另据北京市水利科学研究所于2011年公布的全市农村污水排放量调研结果,10个郊区排放总量为1.9亿吨,海淀山后、丰台河西地区、朝阳东北、东南等边缘地带排放量达0.53亿吨,总量达2.43亿吨。以上两种估算结果比较接近,可以推断全市农村污水排放总量在2.6亿吨左右。
全市农村污水最大处理能力48.5万吨/日,仍有近1/3的缺口。《北京市第一次水务普查公报》资料显示,2011年全市建成乡镇级污水处理厂44座,设计日处理能力10.16万吨;村级处理站1007座,设计日处理污水能力14.3万吨,两者合计日处理能力达24.46万吨。经过几年的建设,2015年底10个远郊区中心城已完成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各郊区人口集中的108个乡镇(纳入新城和中心城的除外)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59%,建设了1045座村级污水处理厂站。一方面,处理设施覆盖率还不够高,还有很多村庄和乡镇的污水没有得到收集和处理,离实现2020年农村生活污水全覆盖的目标仍存在较大差距。另一方面,全市现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计日处理能力的总和已经由2011年的24.46万吨提高到48.5万吨,但与全市农村每日平均72万吨的污水排放量相比,仍有23.5万吨的缺口;由于受设施损坏、配套管网不完善等因素的影响,来水量远远达不到设计处理能力,有部分设施低效运转或处于不正常运转状态,实际日处理能力则更低,与污水排放量的缺口会更大。
二是配套管网建设成本较高,覆盖范围有限。
农村污水产生分散,需要配建大规模的污水管线,投资成本很高,导致农村管网建设滞后,覆盖率较低。2016年城乡接合部和新城管网覆盖率仅为33%、60%,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管网收集范围偏小,来水不足,且管网普遍未进行雨污分流,垃圾进入管网造成阻塞,雨后来水量大,夹杂大量杂物,对管网、设备造成损坏。
建设成本高是管网不配套的主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