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5月 |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社会儿童出生登记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国际社会儿童出生登记的倡导目标和理念、具体做法和统计标准、登记状况及后果影响、宏观影响因素、实践经验等,并分析对促进中国儿童出生登记可能的启示。
第一节 倡导目标和理念
一 倡导目标
国际社会儿童出生登记倡导的目标就是活动主体通过采取各种措施所期望达到的目的或所期望取得的结果。出生登记是每个儿童天生就应该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未进行出生登记将影响到儿童的生存与发展等众多权益,因此,作为国际社会倡导的“优先行动”,也有其倡导的基本目标和最终目标,它既是促进出生登记的方向,又是开展促进出生登记活动的动力,更体现了促进儿童出生登记活动的价值。
国际社会倡导出生登记的基本目标可以概括为:各个国家和地区有必要通过采取各种措施,逐步消除各种影响儿童出生登记的不利因素,特别是提高公众对出生登记的认知水平和重视程度,进而增强公众为新生儿童办理出生登记的积极性,确保世界上每一个儿童都能顺利地进行出生登记。要实现出生登记的基本目标,各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必须联合起来、各尽所能、共同努力,形成一种合力。
为了实现出生登记的基本目标,各国政府大都根据本国在不同时期、不同地区所面临的不同情况,制定推广和普及出生登记的具体目标,并相应的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在出生登记体制过度集权的国家,政府通过采取“分权”与“放权”措施来克服过度集权给出生登记造成的困难;在出生登记办理机构和办理网点相对缺乏的国家,政府通过增设出生登记办公网点以便更多人能够方便地享受出生登记服务;在出生登记办理机构比较集中的国家,其政府采取“旅行式登记”或“移动式登记”,来确保偏远地区和贫困地区的儿童能够进行出生登记;在出生登记意识比较淡薄的国家,政府通过开展各种宣传活动,诸如“全民登记月”来提高公众对出生登记的认识。总之,各个国家所制定的有关出生登记的具体目标都是服务于“让所有儿童都能及时进行登记、保护儿童的基本权益”这一基本目标的。
致力于促进儿童出生登记的国际组织和非政府组织也有其具体目标。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宏观目标是力求在国际、国家及地方等各层面普及出生登记。国际计划希望在各利益主体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加大倡导宣传力度来提高社会公众出生登记的意识,通过建立和健全出生登记法律法规来塑造良好的法律环境,通过建立和完善出生登记体系以方便社会公众进行出生登记等,从而实现国际计划的基本目标。国际计划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亚洲及太平洋地区所倡导的UBR活动就有其2004~2006年基本目标:确保各国家尽可能多的儿童能够进行出生登记。联合国难民事务高级专员(UNHCR)希望实现所有难民儿童都能够进行登记的目标。
国际社会倡导出生登记的最终目标是,通过在世界范围内推广和普及出生登记,来保护每个儿童应该享有的各种基本权益,从而使每个儿童都能够充分地、全面地发展,最终真正实现社会的公平、公正、和谐与可持续发展。
二 倡导理念
国际社会在推广和促进儿童出生登记方面遵循的基本理念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出生登记是每个儿童应该享有的最基本权利。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七款规定,儿童出生后应该立即进行登记,并且,自出生之时起就有获得姓名和国籍的权利及享受其父母照料的权利(United Nations,1989)。儿童的这些权利“不因种族、肤色、性别、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见解、国籍或社会出身、财产、出生或其他身份等而有任何区别。”其次,出生登记权利是儿童生存、受保护、发展和参与的基础。因此,在社会中生存并得到充分的发展是每个儿童应该享有的权利,而出生登记则是儿童获得其他权利的基础,是儿童应该享受的最基本的权利。
(2)出生登记是一个国家对新生儿童法律身份的认可。在很多国家和地区,如果一个儿童没有进行出生登记,他就得不到出生证明,不能获得身份证明和国籍,得不到出生地所在国的法律认可,进而不受到各种应有的保护。从法律的角度讲,没有进行出生登记的儿童在法律面前是根本不存在(Non-person),得不到国家和法律的认可。
(3)出生登记是儿童实现一系列权益的基础保障。一方面,出生登记是儿童享有一系列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