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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状况的政策建议

    作者:李树茁 刘晓兵 〔美〕詹姆斯·默瑞(JamesR.Murray) 朱楚珠 魏巍 出版时间:2008年05月
    摘要:本文针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的状况、宏观影响因素和微观影响因素及影响机制的分析结论以及促进项目的结论,主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提出政策建议。宏观层面的政策建议有改善有关出生登记的制度和政策、规范管理与操作、提高出生登记服务能力等,主要针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登记宏观层面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而微观层面主要从提高全民出生登记的意识、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等方面提出政策建议。主要针对微观研究结论中民众及家庭个体的心理及社区的重要作用,期望这些政策建议能够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研究发现,中国儿童出生登记水平不高,城乡之间的出生登记差别较大,宏观和微观影响因素众多,各微观影响因素主要通过儿童父母的行为和心理影响出生登记,社区实践证明通过各种措施可以提高农村儿童的登记水平。

    第一节 政策建议

    本书针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的状况、宏观影响因素和微观影响因素及影响机制的分析结论以及促进项目的结论,主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提出政策建议。宏观层面的政策建议主要解决中国儿童出生登记宏观层面存在的问题,而微观层面的政策建议主要解决微观影响因素对出生登记的影响。

    一 宏观

    宏观层面的政策建议有改善有关出生登记的制度和政策、规范管理与操作、提高出生登记服务能力等,主要针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制度、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出生登记宏观层面的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1)改善有关出生登记的制度和政策。

    第一,逐步完善中国儿童出生登记制度。逐渐消除中国城乡二元户籍登记制度所造成出生登记带来的权益不对等及其他负面影响,剥离附加在出生登记制度上的其他不合理的制度和措施,使出生登记制度目标简单明确,从而消除城乡居民在身份、所享受权益和承担责任等方面的差异,以提高城乡地区儿童父母为自己的子女进行出生登记的积极性。

    第二,消除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的非正式制度。目前,正式和非正式的出生登记制度互相交织在一起,导致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程序非常复杂,严重影响了儿童的登记水平。因此,规范出生登记制度、消除非正式制度成为当务之急。同时,针对边缘儿童和弱势儿童的特点,有针对性地补充制定特殊的出生登记政策,以保证流动人口的子女、留守儿童、非婚生育儿童、被收养儿童及政策外生育儿童等能够及时进行登记。

    第三,修改不合理的条例。目前有关出生登记的部分规定或条例不适应中国的国情,影响了中国儿童的出生登记。例如,虽然国际上多数国家规定出生登记期限为儿童出生后1个月(UNICEF,2002),但基于中国的国情,特别对于农村地区和偏远地区的农村儿童来说登记期限太短,因此,可以针对不同的人群适当延长登记期限,减少因延迟登记而被罚款带来的对登记积极性的影响,进而提高不同地区儿童的出生登记水平。

    第四,出台一系列促进出生登记的优惠政策,实行利益导向。目前,城乡地区儿童出生登记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儿童父母意识不到出生登记的重要意义,认为户口用处不大。因此,大力发展社区的经济,同时,出台一系列与出生登记有关的优惠政策,使那些按时进行出生登记的民众能够得到奖励,同时使各种物质的分配与出生登记紧密挂钩,在各个层面实行利益导向,提高户口在实际中的使用,进而提高儿童父母对出生登记的意识。

    (2)规范管理与操作。

    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现行管理体系的机构设置存在着纵向层级过深、横向部门过多等问题,致使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的管理体系复杂,地方政府执行出生登记积极性不高、存在搭便车现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中国儿童的出生登记。因此,有必要对现行出生登记管理体制进行调整,并规范儿童出生登记的管理和操作。

    第一,减少参与出生登记的管理部门。目前,参与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管理的部门要比法律规定的参与管理部门多。因此,减少参与出生登记的部门数量,在尽可能的情况下,由单一部门负责和管理出生登记;加强相关部门之间的沟通和协调,以避免部门之间由于利益冲突而对出生登记造成不利的影响;完善对出生登记的管理和监督机制。

    第二,划清职责、明确责任。在简化参与出生登记管理部门的基础上,划清各管理部门的职责范围,明确规定出生登记的责任归属。这样,既可以保证出生登记顺利、有效地执行,又可以大大简化出生登记的具体程序,方便城乡地区儿童进行出生登记,还可以避免各部门之间由于利益冲突而相互争抢利益、避免相互推诿责任,使出生登记的管理更为科学有效。

    第三,消除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中对中国儿童出生登记的影响。一些地方政府为了完成计划生育政策,强行将生育证明或交纳社会抚养费证明作为出生登记必要证明,不仅影响了政策外生育儿童的出生登记,而且增加了政策内生育儿童出生登记程序的复杂性。因此,需要加强计划生育政策执行过程的规范管理和操作,使中国出生登记与计划生育政策分开执行,互不相关,并加强对二者执行过程的监督。

    第四,加强对出生登记管理和操作的监督与考核,完善激励机制。地方政府执行出生登记缺乏积极性的原因之一就是有效的监督和考核不够,特别是缺乏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