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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研究

    作者:陈水乡 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摘要:本文主要研究了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生鲜农产品直销,指出“农超对接”等直销模式对于促进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下降有着重要作用。文章首先介绍了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的实践,然后比较了生鲜农产品直销模式中的直销主体的不同,接着进行了北京市蔬菜专业合作社调查与问题研究,而且分析了直销发展的有利因素,最后对推动北京市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发展也提出了一些政策建议。

    自2008年起北京市开展了生鲜农产品的直销工作,建立了以蔬菜为主的多种生鲜农产品的“超市+基地”直销供应链模式。这种“农超对接”蔬菜直销模式在促进蔬菜价格指数下降过程中功不可没。北京市统计局数据显示,2011年1~11月北京市居民消费价格累计上涨5.7%,其中,食品类价格上涨10.6%。食品类中粮食、油脂、肉禽及其制品、水产品、鲜蛋和鲜瓜果价格分别上涨11.3%、14.7%、22.0%、9.6%、11.2%和12.8%,只有鲜菜价格下降3.5%。

    一 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的实践

    (一)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开展蔬菜直销的前提和基础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产品直销的一方,农民建立现代生产和经营管理制度、扩大生产和经营规模是直销的前提。2007年7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2010年3月《北京市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出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入了快速发展时期。至2011年9月底,全市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95个,其中,种植业2630个,养殖业939个,农产品加工、贮藏、销售业108个,其他行业718个。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达到39.7亿元,登记注册的合作社成员总数为11万人,辐射带动农户45.3万户,占全市从事第一产业农户总数的近70%。2010年统一组织销售农产品658万吨,销售收入530531万元,其中,蔬菜19.03万吨,果品614万吨。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是开展蔬菜直销的保障

    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在直销蔬菜等生鲜农产品中发挥了突出作用。北京市农委等7部门决定从2010年起实施《北京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计划》,主要目标之一是生产生鲜农产品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比例达到50%以上。

    课题组对北京市271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进行了重点调研。根据产品销售情况统计,2010年全市共销售农产品23.3亿元。销售模式呈多元化发展趋势,对接、直销等新型销售方式占62.1%,传统的依托农产品批发市场、商贩地头收购和农民自产自销方式占37.9%。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为开展“农超对接”等蔬菜直销方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行动正确引导合作社着力完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了生产、经营和销售能力;形成规模效益,提高了均衡供应超市农产品的能力。

    (三)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的直销模式

    自2008年至今,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的实践,按照直销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模式。

    1.以超市为主体的“超市+基地”直销模式

    “超市+基地”(“超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模式是指有一定规模和标准化生产基础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直接与城市大中型连锁超市签订协议销售生鲜农产品的供应链模式。这是商务部、财政部、农业部开展“农超对接”部署的主导销售模式。试点工作从2008年开始,北京市密云、平谷、大兴、延庆等区县有一批合作社积极开展了“社超对接”,呈现出良好发展势态。

    2.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的直销模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农户生产,采取各种形式将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接销售给消费者。这种模式又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社区专营店直销、电子商务营销、“农校、农餐、农宅对接”销售、观光采摘销售、互助联销、团购销售、车载社区直销等。

    3.“公司+合作社”销售模式

    农户以专业合作社为组织载体,由合作社通过合同等形式,与农产品加工营销的龙头企业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合作社把原料基地的农户和加工龙头企业紧密联结起来,形成相互依存、收益共享、共同发展的利益机制。农户经营降低了交易成本,稳定了销售渠道,增强了防御市场风险的能力,增加了经营收益。

    “公司+合作社”的经营模式形成了一整套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公司(龙头企业)投资建立了内部的生产与经营信息管理系统,包括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系统、生产计划管理(ERP)系统、销售和物流安全监控系统,实现了对企业自身和供应链上游的农户、合作社及下游的超市等销售商的高效信息管理。公司利用合作社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和销售管理系统,在各个生产和销售终端点,实时记录和传输各个生产环节的农户、合作社的数据,完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信息管理工作。

    二 蔬菜等生鲜农产品直销模式中的直销主体比较研究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

    以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主体,是前向一体化对接。按照熊会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