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三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重点推进了投资管理、贸易监管、金融开放创新和事中事后监管四方面的制度创新,推出了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取得了一系列成效,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本文总结了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三年来的推进情况以及取得的改革成效,分析了存在的问题,并指出了下一步的发展重点,以期为改革设计者提供决策参考。
Shanghai FTZ has promoted the system innovation of investment management,trade supervision,financial opening innovation and regulation in process and afterwards in three years,and launched a series of reform and innovation measures,and achieved a series of results,at the same time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This report summarizes the progress of Shanghai FTZ in three years and the reform results,analyzes the existing problems,and points out the next development focus,to provide decision-making reference for the reform designers.
29日作为国内第一个自贸试验区、全国改革的“试验田”,2016年9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迎来挂牌三周年。三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在推进金融体制改革,对标国际水准的投资贸易便利,完善高效便捷的行政监管,构建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等方面进行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尝试、改革与创新[1]。
一 基本情况
2013年9月,上海自贸试验区挂牌时被外界称为1.0版;2015年5月,第二批地方自贸试验区挂牌算作自贸试验区2.0版;2016年8月,第三批地方自贸试验区宣布获批成立,已经成为自贸试验区3.0版。三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运行情况如下。
(一)投资管理制度方面
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对外商投资准入实施负面清单[2]管理模式,采用“说明”加“特别管理措施(列表)”的架构,为扩大企业自由,逐步开放市场,在市场准入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对境外投资率先实行以备案制为主的管理方式。2013年9月29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2014年版负面清单于2014年7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4月8日,国务院进一步针对上海、广东、天津、福建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印发了《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面清单的范围进一步扩展。
在投资制度改革领域,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了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先后出台了《境外投资项目备案管理办法》和《境外投资开办企业备案管理办法》,成功实现了从正面清单制度向负面清单制度的转型。上海自贸试验区启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一方面,上海自贸试验区遵从“告知承诺原则”[3]和“信息公开原则”[4],开创了备案为主、核准为辅的管理新模式:对于负面清单之外无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外商投资企业或投资项目准入采用备案制管理;对于有特别管理措施的行业,外商投资采用核准制管理;另一方面,为精细分工,进一步扩大各个部门的管理业务范围、降低行政成本,上海自贸试验区管委会对行政机构进行精简,按照大部制改革的思路,在上海综合保税区管委会9个内设机构加3个驻区办事处的基础上合并成“7+3”的模式,有效提高了行政效率。
(二)贸易便利化[5]方面
(1)上海自贸试验区积极推进关检合作“一次申报、一次查验、一次放行”为主的“三个一”和“自主报税、自助通关、自动审放、重点稽核”为主的“三自一重”制度,实现业务整合。截至2016年底,上海海关参与建设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项目21项,有效降低了企业报关成本,货物申报项由135个缩减至75个。“单一窗口”平台开户企业达2400余家,同比增加19倍;全年申报进出口货物401.4万票、船舶离港许可2.1万艘次,同比分别增长30.2倍和32.5%,“一次申报”已占报关单总量的八成以上[6]。上海海关业务规模居全国海关首位,通关作业无纸化改革已覆盖关区所有业务现场和业务领域,无纸化率提高至93.4%,参与企业达35.5万家。第三方评估中,“通关效率”在“当年进步度”和“国际先进度”两项指标中均获评最高分,一线实际进、出境平均通关时间较上海关区平均通关时间缩短78.5%和31.7%。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推出的“23+8”项制度中已有21项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占全国四地自贸试验区的84%[7]。
(2)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率先实施。2014年11月,上海海关正式启动了“货物状态分类监管”业务模式试点,加大对试点企业货物进、出、转、存情况的动态核查和实时掌控,大幅提升仓储企业的运营效率,稳步拓展物流配送模式试点范围和商品类型,支持企业对不同状态货物的一体化运作统筹。为便利中小微企业参与试点,上海海关不断完善上海自贸试验区海关监管信息化系统专用模块,2016年,上海自贸试验区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试点企业增至35家,全年运作相关货物1.26万票、货值33.5亿元[8];联合建设“保税区域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保税仓库增加非保税货物“同仓共管”功能,使得上海自贸试验区真正成为国际国内货物中转自由转换的综合物流服务平台。
(3)贸易便利化监管制度不断优化。为提高境外投资便利度,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施“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监管制度,构建了境外投资服务促进平台,推出了“先进区、后报关”的便利化举措。此外,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