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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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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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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深圳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体系调研报告

    作者:深圳市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研究课题组 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摘要:

    通过对深圳全市各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调研,总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和监管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和股权结构不完善、公司经营不规范、过度分红等。在此基础上,对完善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结构和监管体系,推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提出具体意见,认为目前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改革工作处于良好的机遇期,需要修订《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建立法律保障体系,加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和监管,完善政府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外部监管,建立企业内部制衡机制,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积极稳妥推进股权改革,解决社会矛盾,妥善解决非农建设用地的落实问题,向现代企业制度转型,确立长远发展方向,以促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进一步发展。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一个以城中村土地为纽带的特定区域内的集体成员的集合体。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在深圳市已经运营20多年,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进化产物,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未来发展的必由之路。

    一 深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基本情况

    深圳全市有1017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含居民小组设立的公司),其中原特区内94家,于1992年成立,已经运营23年。原特区外923家,于2004年成立,已经运营11年。股民总人数298474人。

    从发展水平看,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有南山、宝安,2015年股民人均分红3万~4万元。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有福田、龙岗、龙华,2015年人均分红2.5万~2.8万元。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有盐田、光明、罗湖、坪山,2015年人均分红0.7万~1.5万元。经济发展水平最低的是大鹏新区,2015年人均分红2843元。全市有129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37881名股民处于零分红状态。

    从产业结构特点看,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基本上都是物业出租经济。但在出租物业的经营形态上,原二线关外以“三来一补”工业为主、第三产业的传统服务业为辅,原二线关内以第三产业的传统服务业为主、第三产业的现代服务业为辅。

    二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性质和定位

    目前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出现的所有问题,归根结底都是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性质的认知和定位出现了偏差。因此,全市上下首先要对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性质和定位有一个正确认识。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进化产物。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从性质上看,仍然是集体经济组织,以城中村土地为纽带,是一个特定区域内的集体成员的集合体,土地是其最基本的生产资料。生存在这片集体土地上的户籍村民,都是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即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成员。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定位,是为城市化后的股民和新生代提供保障,完成城市化过渡的历史任务。当初分配给合作股股民的合作股股权有两重属性:财产性与福利性。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续时间,取决于城市更新的速度和原村民融入城市化进程的速度。随着城市建设的发展,城中村土地一步步被更新,最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赖以生存的基础消失,这种经济组织就会逐步转型为社会经济组织。但到今天还没有完成这个过程,这个过程的完成在深圳至少还要几十年时间。

    三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和监管存在的问题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治理体系有体制之形,无体制之神,先天不足,封闭运作,以家族为纽带。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权设置存在先天性不足。大股东缺位,集体股虚置。虽然规定集体股占51%或占较大比重,但集体股是虚置的,没有表决权,也不参与分红。合作股股东大都不关心、不参与企业经营,而只关心、只要求一年比一年多的分红。他们以分红水平来判断和考量公司经营班子的经营业绩。大多数公司合作股的分红水平一直占利润的50%左右,导致公司缺乏发展资金。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对合作股股权普遍采取“生不增死不减”政策,导致公司股东老化,股权固化,新生代进不去,尤其新生代社保得不到保障。随着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分红水平提升,已经“农转非”的人员又将户口迁回本社区,要求分配股权。每年信访和上访案例中都存在大量“农转非”人员索要股份和分红的问题。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治理体系缺失,内部监管机制没有真正建立。虽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都建立了董事会、监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三会”的架构,但还没有真正形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基本上是“人治”的局面。董事会特别是董事长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权力核心。公司决策缺乏主心骨,“一人一票”制度容易导致决策低效并引发股东间的矛盾冲突。监事会形同虚设。居民小组一级的股份合作公司受宗族观念的影响较大。

    目前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存在大锅饭管理体制,没有建立导向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大多数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年薪不超过10万元,董事会成员和经营班子工作无动力,安于现状,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并且导致权力寻租现象发生等。社区股份合作公司普遍缺乏专业人才。公司领导者往往担心外来人员抢占自己的位置,对于“引进、重用人才”往往说得多、做得少。

    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出现以上很多问题,与外部政府监管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