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移动互联网为社会治理注入了活力并提供了新平台与新方式,推动全民共建共享的新型社会治理格局形成。政府治理向现代化转型,“两微一端”成为协同合作新平台,“圈子”文化促进社会自治发展,不过暴露出的问题仍需要作为主导者的政府部门从多个角度加以解决。
Mobile internet has offered an emerging platform where new methods can be applied in social governance vigorously. It is unprecedented that every member of the society can participate in the social governance. In recent years,government governance gradually modernized. WeChat,Weibo and kinds of mobile applications have become the new platforms of social collaborative governance. The social circle culture has also promoted the autonomous development of the society. However,in this process,the technology introduced in various of problems of social governance,demanding government ministries to solve..
随着社会转型的推进以及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形成,社会公共事务变得日趋复杂、难以应对,既有社会问题日益板结化,又有新问题又不断出现,公共服务亦陷入供需矛盾突出的困境,这迫切要求政府对其社会治理体制、手段、方式加以革新。近年来,中央政府多次提及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建构社会治理新格局。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方面参与”;2014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注重运用法治方式,实行多元主体共同治理”;2015年,《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针对社会治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就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做了全面部署;2016年3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亦提出,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在上述过程中,移动互联网的发展进一步重塑了社会治理所处的社会环境。作为传统互联网的延伸,移动互联网既可访问传统互联网上的内容,又可通过各种“应用”延展信息与服务形式,其所带来的全新的信息表现形式、信息传播渠道、社会交往方式,创造的虚拟社会,以及对公民意识和社会民主化进程的促进,在加大了社会治理难度的同时,也为政府创新社会治理注入了活力,提供了新平台与新机遇。
一 移动互联网环境下社会治理面临的新局面
(一)社会形势变迁促使政府革新治理方式
社会形势的演化使社会公共事务变得日趋复杂且难以应对:从量的角度看,自然灾害与灾难事件频发仍在延续,而社会转型带来的社会冲突事件多发、社会结构紧张、社会矛盾激化等新问题也快速增长;从质的角度看,由于社会阶层的变化和社会流动引发的社会利益诉求分化、公共产品需求多元化,社会问题的出现带有更多的偶然性和不确定性,其解决则面临利益对抗、需求悖异、观念冲突等多重阻滞。而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又加剧了这一状况。新技术、新媒介创造了具有跨时空、可匿名、社会交往广泛、信息流动开放、在一定程度上能摆脱现实约束等特点的新型社会形态——虚拟社会,虚拟社会的去个体化、群体极化、价值多元、道德失范等特点,引发了网络谣言、网络暴力、网络犯罪等诸多新问题;不仅如此,虚拟社会还会与现实社会发生共振,使公共事务进一步复杂化。这均使以往的社会管理格局面临失效的风险,继而要求政府对其治理方式加以革新。
(二)实现“善治”成为政府治理方式创新的新方向
在传统的治理模式中,公众对政府的期望是达到“善政”,即成为具有严明的法度、清廉的官员、较高的行政效率、良好的行政服务的好政府[1]。然而,在经济全球化、政治民主化、文化多样化的社会环境下,传统的治理结构与治理方式渐渐难以跟上时代发展的潮流。例如,受传统的“官本位”“替人民做主”等理念的局限,我国政府习惯于扮演支配者和控制者的角色,这使社会治理长期以政府为单一主体,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越来越力不从心。另外,由于我国政府的组织结构以条块分割为主要特征,社会治理方式存在部门分割、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缺乏协调等问题[2],极大地弱化了社会治理的效率和效果。
在此种情况下,“善治”取代了“善政”成为公众对政府的期许。所谓“善治”,是对整个社会的要求——要求政府通过完善治理体制,与社会主体一起对社会公共事务开展合作治理,最终使国家与社会处于最佳状态、实现公共利益最大化[3]。这亦成为我国政府改革的新方向。2014年发布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明确指出,“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是“善治”一词在中央全会文件中的首次出现,标志着“善治”将成为党中央治国理政的目标追求[4]。
(三)移动互联网为社会治理创新提供机遇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于2016年10月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所言,“随着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发展,社会治理模式正在从单向管理转向双向互动,从线下转向线上线下融合,从单纯的政府监管向更加注重社会协同治理转变”。移动互联网的发展为社会治理创新注入了活力并提供了新平台与新方式。
一方面,移动互联网促进了社会主体的发展,为社会治理注入活力。首先,依托于移动互联网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