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6月 |
一 2010年湖南环境保护形势分析
2010年,湖南环境保护工作以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增长方式转变、改善环境质量和保障群众环境权益为目标,深入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长株潭两型社会试点、重点流域区域行业污染治理和农村环境保护,取得显著成效。
(一)减排目标实现
2010年年初下达《湖南省2010年主要污染物减排计划》,将减排任务分解到市州,将措施、项目落实到企业。省政府组织召开节能减排电视电话工作会议,制定《湖南省污染减排预警应急调控工作方案》,对因污水处理厂运行不正常,不能充分发挥减排效益的株洲市、常德市、张家界市和湘西自治州实施减排预警,株洲市对减排工作推进不力的4个县实施区域限批。对湘江流域8市和环洞庭湖区3市开展专项督查,向有关市州政府下发督办函,对湘江流域8个存在突出问题的项目实施挂牌督办。全省“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超额完成。
(二)加强流域污染整治,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加强对重点难点治理项目的督查,采取通报批评、停报项目、挂牌督办等措施,推进重大治理项目的顺利完成。年内湘江流域共完成整治项目2019个,流域内建成62座污水处理厂,实现县城以上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建成城镇垃圾填埋场14个,建成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3个,郴州四大矿区由原来239个整合成22个。启动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治理,组织46个项目申报国家湘江重金属治理专项资金。通过整治,湘江水质明显改善,与2007年同期相比,干流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和断面功能区达标率提高11.1个百分点,全流域干支流Ⅰ~Ⅲ类水质所占比例提高7.5个百分点,断面所在功能区达标率提高12.5个百分点。
(三)开展重点行业整治,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抓好关闭取缔、停产整治、限期治理、重点区域综合整治措施落实,组织环保、国土、工商、安监等7个部门联合督查,对整治工作滞后的邵东县、耒阳市实施区域限批,依法吊销湖南宏大锑铅有限公司等两家企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通过整治,全省有500多家重污染企业落实取缔关闭、停产整治和限期整治措施。通过整治,全省重金属环境污染隐患得到了有效消除,重金属污染事件频发态势得到有效遏制。
(四)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助推新型产业升级
争取国家财政部、环保部将湖南作为全国排污权交易试点省,启动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编制《湖南省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规划》,审批长沙高新区“湖南环保产业示范园”、湘潭九华台商投资区“湘潭九华环保装备制造基地”、株洲清水塘循环经济工业区“株洲清水塘环保装备制造基地”3个专业园区。组织主办中国银行湖南省分行与湖南省知名环保企业战略合作签约仪式,组织环保产业单位参加“2010年澳门国际环保合作发展论坛及展览”、“第六届环境与发展中国论坛暨第四届中国国际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成果展览会”、“香港举办的国际环保博览”等活动,提高湖南环保产业单位的知名度。
(五)搞好环保项目审批,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积极主动为“调结构、转方式”服好务,全力支持大项目建设,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申报等前期工作,促成工程顺利上马。长岭炼化项目、中石化成品油管道及配套系列油库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得到环保部审批。对涉及民生的工程、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等项目,在坚持不降低建设项目准入门槛的前提下,全面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加快进行批复。配合相关部门对各类大型招商引资活动的洽谈签约项目、省内年度重点投资项目、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等进行环保审核。
(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改善城乡环境质量
湖南作为8个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份之一,省政府召开全省农村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现场会,与各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区所在县(市、区)、有关市(州)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全面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工作。积极抓好生态创建工作,2010年全省共有23个乡镇、8个村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共有106个乡镇和260个村获得省级生态乡镇和生态村称号。加大土壤污染治理力度,株洲清水塘土壤污染防治以及嘉禾陶家河土壤污染防治示范工作通过验收。
(七)改进环境监督执法,强化企业治污责任
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身体健康”环保专项行动,2010年全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