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6月 |
2016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也是深圳的“城市管理治理年”。在深圳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综治办的指导下,在各区各综治成员单位和各方力量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各级综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进一步抓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化解社会矛盾、构建立体防控体系、治理突出问题、夯实基层基础、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理等工作,扎实苦干、勇于创新,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取得了较好成效。全市110接报刑事警情同比下降26.3%,审判机关审结一审刑事案件件数和人数同比分别上升14.2%和13.4%,未发生社会影响恶劣的重大刑事、治安案件,社会治安平稳可控,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一 落实综治责任,完善制度建设
(一)加强综治工作统筹规划
深圳市委书记马兴瑞同志,市委副书记、市长许勤同志等市领导经常深入基层调查掌握情况,听取政法综治部门专题汇报,亲自解决疑难问题,部署重大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李华楠同志切实履行全市政法维稳综治工作直接责任人职责,认真研究部署、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市委常委会专题传达学习南昌会议、中山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先后召开全市综治委委员会议、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创新工作会议,适时研究部署综治工作。按照李华楠同志指示要求,市委政法委组织调研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见》,全面分析形势,梳理问题短板,并在若干重大综治问题上提出了创新意见,作为深圳市今后一个时期创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行动纲要。
(二)健全落实综治领导责任制
认真执行综治委委员会议制度、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专项组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规范,充分发挥综治委议事协调职能。落实《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实施办法》、《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追究暂行规定》、《深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表彰奖励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规定。市组织部门、综治部门严格执行《综治实绩管理暂行办法》,全年审核领导干部综治工作意见23批,涉及1143人。为建立健全综治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单位全员责任制的“三位一体”综治责任体系,市综治办于南昌会议后专门赴有关省市学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研究完善综治考核优秀单位的奖励标准,以进一步调动各级各成员单位抓好平安建设和综治工作的主动性、积极性。
(三)加大综治政策工具运用力度
充分运用综治建议书、责任书、检查、督办、一票否决制等政策工具,对工作落后的有关区和成员单位适时下发督办通知,对突出问题和考核排名靠后的单位领导进行约谈,并对专项工作开展不力且导致发生影响较为恶劣的案(事)件的区(单位)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形势严峻的重点地区实施挂牌整治,市、区综治委和市公安局先后对60余个单位(包括街道和社区)进行了挂牌整治,其中市综治委整治了8个重点街道,市公安局挂牌整治了7个某类犯罪突出地区,各区(新区)挂牌整治了46个治安及社会矛盾突出重点地区。认真做好广东省对深圳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检查的迎考工作,组织开展2016年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认真研究制定、完善全市综治工作(平安建设)考评方案,组织5个抽查组对全市10个区(新区)和5个综治成员单位开展实地考评。
二 坚持服务大局,促进社会平安
(一)依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对各类违法犯罪“零容忍”,形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飓风2016”行动,重点打击整治涉毒、电信网络诈骗、“两抢一盗”、金融领域违法犯罪等突出违法犯罪。加强反恐工作。以“断链”、“清污”、“清网”等行动为重点,持续加大对“黄、赌”的打击整治力度,全年“黄赌”警情同比下降24.3%。深入开展打击金融领域违法犯罪。市检察院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突出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涉黑犯罪,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得到最高检的高度肯定。市法院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强化审判管理,深化司法公开,依法严判严重暴力犯罪,审判权运行机制综合改革获评“金鹏改革创新奖”。
(二)坚决维护公共安全
开展反恐、治安、食品药品、交通物流等18个公共安全事件易发领域专题调研,破难题、补短板,形成《关于完善我市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维护公共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