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审时度势,立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省委、省政府提出了以“四化两型”引领带动湖南科学发展的重大部署,“两型社会”对新农村建设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如何正确处理好建设“两型”湖南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关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大课题。笔者认为,在处理两者关系时,首先要看到造成当前“三农”问题的症结所在,找准新农村建设的突破点,对症下药;进而以资源节约和环境友好为导向,大胆先行先试,促进新农村建设由点到片、到面的转变,为全国的新农村建设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一 “两型社会”背景下推进新农村建设,关键是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障碍
城乡二元结构是指城乡生产和组织的不对称性,也就是指落后的传统农业部门和先进的现代经济部门并存、差距明显的一种社会经济状态,也是从传统农业社会走向工业化、现代化的过渡形态。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实行了计划经济体制和人民公社制度,坚持农业支持工业、农村支持城市,优先发展工业、优先发展城市,在迅速建立新中国国民经济体系、巩固新中国成果的同时,也造成了工农分割、城乡分割,形成了典型的城乡二元结构。这是当前我们推进新农村和“两型社会”建设的深层次的体制性障碍。其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制约农村经济发展。一方面,农村人多地少,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导致了农业的低效益,农业自身发展潜力有限;在长期“以牺牲农业利益保障工业发展”的过程中,农业更处于弱势地位。另一方面,二元结构在城乡之间筑起了一道资金、市场、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的壁垒,阻碍了生产要素在城乡之间的双向流动,导致农产品市场难以扩张,农业产业化进程难以顺利推进,农民收入的增加受到严重影响。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1985年的1.74倍扩大到2009年的3.33倍,如果将城乡居民的实物收入、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等都考虑进去,则城乡居民实际收入差距更大,而世界上大多数国家的城乡收入差距在1.5∶1左右。
二是影响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二元结构造成了城乡之间资源配置的不均等,农村公共服务供给严重不足,远远落后于城市。比如教育和公共设施的投入,长期以来,城市中的教育和基础设施,几乎完全由国家财政投入;农村中小学教育经费,国家的投入则相当有限,大部分是以县为主、乡镇统筹的方式解决,导致农村教育基础设施非常薄弱,这对于广大农民来说是不公平的。第五次人口普查结果显示,农村人口中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仅占总人口的39.1%,而城市为65.4%。农村人口小学文化程度者占42.8%,15岁以上文盲率为8.3%,而城市仅为23.8%和4.0%。在广大农村,对于绝大多数农民来讲,生老病死伤残等只能由自己负担,几乎没有任何社会保障,农民只能靠农业和外出打工等收入积累来看病、养老。相反,只要是城市居民,就可以享受到国家的一系列社会福利待遇。虽然最近几年国家加大了城乡统筹力度,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开始在探索中建立,但是总体上覆盖面很低。目前,农村路、水、电、气、通信等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与城市相比均存在巨大差别。
三是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城乡二元结构造成了三对矛盾体,即工业与农业的矛盾,城市与农村的矛盾,市民与农民的矛盾。特别是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壁垒,事实上将城乡两部分居民分成了两种不同的社会身份。日益扩大的城乡差距对广大农村居民造成了强烈的思想冲击,特别是在“不患寡而患不均”传统认识影响下,城乡矛盾、农民与市民的矛盾进一步加剧,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经历了一个复杂的演变过程。党的十四大之后,我国开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在城市,进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劳动就业制度改革。在农村,大幅度提高粮棉等农产品收购价格,探索建立粮食保护价格,出台减轻农民负担政策,等等。这些政策的实施,1993~1996年,一度使得城乡居民收入和消费差距缩小。1997年后,国民经济进入通货紧缩期,国有经济实行战略性调整,下岗职工大幅增加,就业形势严峻。国家的改革和调整政策再度向城市倾斜,城乡差距再度拉大。同时,由于农产品过剩、价格下跌、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