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8月 |
一 背景概述
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与信息、通信技术融合发展的载体与典型应用,代表着今后相当长时期内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方向,也是世界各国汽车产业未来发展和竞争的重点。欧、美、日等汽车工业发达国家和地区都从战略高度,采取包括研发鼓励、示范运行、标准规范、政策扶持在内的综合措施引导与促进其发展。
中国政府也高度重视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及产业的发展,国务院于2015年5月发布《中国制造2025》,将智能网联汽车与节能汽车、新能源汽车并列作为我国汽车产业未来发展的三大战略方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6年8月联合印发《装备制造业标准化和质量提升规划》,明确要求“开展智能网联汽车标准化工作;加快构建包括整车及关键系统部件功能安全和信息安全在内的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科技部于2017年4月6日最新发布的《汽车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进一步将智能网联汽车发展提升至国家战略高度,要求加大智能网联汽车关键技术攻关力度,加强智能网联汽车标准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体系建设,开展智能网联汽车示范推广。
在国家战略推动和政策引导下,智能网联汽车正在进入快速发展阶段。我国主要的汽车和零部件生产企业以及包括百度、华为、东软等在内相关产业的自主骨干企业都在进行智能网联汽车整车及关键系统、平台或软硬件的研发工作。国内外普遍认为,先进驾驶辅助技术(ADAS)有望在2016~2020年大规模应用推广,自动驾驶技术将在2016~2020年在各主要国家示范运行,并有望在2025年进入市场推广阶段。
智能网联汽车并非单一的新技术、新功能、新应用,而是整合利用最先进的电子控制、人工智能、网络通信及互联网等技术,对原有以人类驾驶员为核心的车辆功能、作用进行重新定位。智能网联汽车不仅会改变人类驾驶员在环境感知、分析决策及车辆控制等驾驶任务中的作用和职责,逐步分担驾驶任务并最终完全替代人类驾驶车辆,而且将由此改变自汽车问世以来,人类以汽车为交通工具所形成的生活、工作方式乃至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与秩序。
智能网联汽车发展不仅涉及汽车功能完善和性能提高的技术问题,也是涉及政府职责、市场秩序、法律法规、社会伦理等更深层次的社会问题。推动、支持和保障智能网联汽车的发展,不仅需要整合汽车及相关产业的技术和资源,还需要从政府管理、市场规范、法律环境、社会氛围等各方面采取措施,消除制约智能网联汽车技术发展和应用的障碍,创造有利于智能网联汽车新技术、新功能、新产品、新应用发展和推广的良好氛围和环境。
作为中国智能网联汽车标准法规体系研究与建设的重要内容,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工信部装备工业司的指示,根据智能网联汽车技术、产业发展和标准法规体系建设的需要,进行了智能网联汽车法律法规适用性分析研究,首次系统梳理我国智能网联汽车相关法律法规和汽车强制性标准,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汽车强制性标准为重点,以驾驶任务为核心,以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是否允许车辆执行部分、全部驾驶任务或是否规定必须由人类执行全部驾驶任务为判断标准,研究分析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对智能网联汽车的适用性,针对直接存在或间接构成制约智能网联汽车发展和应用的文件或条款,根据其属性、范围及影响大小,分别提出豁免、解释、修订等不同的建议。
二 研究方法
(一)智能网联汽车驾驶自动化分析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最终目的是实现自动驾驶。自动驾驶本质上是由系统/机器代替人类完成驾驶任务。从人机闭环控制的角度而言,自动驾驶是指在某些条件、某些场景下允许驾驶员“出环”,将驾驶任务交由系统/机器承担。
根据人和系统/机器在执行驾驶任务中的责任分配,可将驾驶自动化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目前,在全球范围内得到广泛认可的是美国SAE发布的自动驾驶分级标准J3016。
如表1所示,对SAE定义的1级和2级系统,其驾驶任务全部或主要由人类驾驶员完成;对SAE定义的3级和4级自动驾驶,尽管驾驶任务主要由机器/系统而非人类驾驶员完成,但其并非真正的无人驾驶,而是在特定条件或特定场景下将驾驶任务交给系统/机器承担;当系统/机器认为其无法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