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7月 |
政府购买服务是现代公共服务供给的发展方向,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创新方式。社会组织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途径。北京市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政府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和主要形式之一。本文以北京市运用政府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为例,回顾了北京市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实践探索,提出了今后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的改革创新对策。
Government purchase of service represents the direction of modern public service provision,as well as an innovative way of service provision by the government. The social organization constitutes an important role player in providing social service. An important way of the government’s delivery of service is via buying service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In Beijing,the purchase of service with special fund for society-building constitutes an important part and major way of service-buying by the government. This report,taking as an example the purchase of services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by the special fund for society-building of Beijing,reviews the practical exploration of that purchase,and proposes innovative policy of buying service from social organizations with special fund for society-building.
政府购买服务是当今各国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方式和有效途径。社会组织是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力量,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渠道和有效方式。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是北京市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重要内容,其实质就是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以支持、引导各级各类社会组织参与民生服务和社会治理,从而实现转变政府职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与扩大社会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服务的多重共赢。
一 北京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服务的实践探索
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建设,2007年12月,成立市委社会工作委员会、市政府社会建设工作办公室[1](分别简称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作为负责全市社会建设工作的市委派出机构、市政府工作部门;2008年8月,成立由46个市级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的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市委组织部、市委社会工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市社会办、团市委),办公室设在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统筹协调、宏观指导、总体规划全市社会建设工作;2009年,市级财政设立社会建设专项资金,为推动建立社会建设长效机制、填补社会治理空白、补齐社会服务短板提供资金保障;2009年4月,认定工青妇等10家市级人民团体为第一批市级枢纽型社会组织,联系、服务、管理本领域本系统各类社会组织;自2010年起,启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把扩大公共服务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有机结合,在政策指导、经费管理、运行机制等方面积极探索创新,有效推进公共服务供给改革创新,为探索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政府购买服务创新模式积累经验、提供借鉴。
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每年2.5亿元,其中1.5亿元左右用于支持社会建设基础项目,其余1亿元左右用于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和管理岗位,重点支持完善社会服务、创新社会治理、动员社会参与、创建社会文明、构建社会和谐等城乡居民急需、党委政府重视的社会服务与民生保障项目,主要购买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社区便民服务、社会治理服务、社会建设决策咨询等。各区也陆续建立专项资金,规模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元不等,每年总计由千万元增加到上亿元。据统计,2010~2015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投入4.011亿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2732个,撬动配套资金4.34亿元,参与社会组织51474家,覆盖人群2507.21万人次,开展活动39.61万场次,提供专业服务1284.4万小时。2016年,市级专项资金拟投入6770余万元,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491个。经过近7年的探索实践和改革创新,目前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已经成为推动政府转变职能、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与扩大社会公共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更多服务的有力支撑和强劲动力,有效发挥出“四两拨千斤”的功效,相关统计数据如表1所示。
表1 2010~2015年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相关统计
图1 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运行程序
作为北京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市委社会工委、市社会办,会同市级相关部门,积极探索实践,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使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运行机制,不断出台政策、完善措施、规范程序、加强监管、公开信息、提升绩效。目前,运用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从项目指南发布到项目结项,总共30项主要程序。其中,立项阶段、实施阶段、结项阶段各10项程序(见图1)。
与此同时,始终注重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加强购买服务规范化管理。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先后制定《北京市市级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暂行办法》《购买社会组织服务项目实施指引》等文件,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评审、公示、立项、实施、监管、考评、奖励等一系列规范化管理制度。各主责单位也结合本领域实际,制定具体的资金管理使用办法、项目实施管理办法。2013年以来,市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不断总结、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市政府有关政府买服务文件精神,进一步修改完善专项资金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管理办法,形成更为规范完善的政府购买服务政策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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