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旅游保险是旅游发展的安全阀,可以有效化解旅游经济发展风险,最大限度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转移旅游企业的经营风险,为旅游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和谐的环境。同时,旅游保险的发展还是一个国家或地区旅游形象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政府对旅游安全的重视和保障程度[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旅游业保持着平稳快速的增长,旅游事故也时有发生,旅游保险因此受到政府、企业和旅游者的日益重视而发展。2001年,国家旅游局将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为强制险种;2006年,中国保监会和国家旅游局共同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旅游保险工作的建议》,旅游保险驶入加速发展轨道。2010年1月1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旅行社责任险统保示范项目,并于2011年开展了“旅游保险宣传周”等宣传推广活动。这一系列重大举措对于2011年度中国旅游保险的发展都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文章尝试总结2011年度我国旅游保险的发展形势,概括其呈现的特点,点评典型案例,剖析旅游保险发展的影响因素,预测今后中国旅游保险的发展趋势,为促进我国旅游保险业的快速健康发展,为旅游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提供一定的参考。
一 2011年我国旅游保险总体发展形势
2011年,我国旅游业继续平稳快速增长。中国旅游研究院最新研究成果表明,预计2011年国内旅游人数约26.4亿人次,比上年增长13.2%;国内旅游收入1.93万亿元,增长23.6%;入境旅游人数1.35亿人次,增长1%;入境过夜旅游人数5730万人次,增长2.9%;旅游外汇收入470亿美元,增长2.5%;出境旅游人数6900万人次,增长20%;全国旅游业总收入2.25万亿元,增长20.8%[2]。与旅游业的火热发展相对应,各类旅游安全事件随之攀升,保险需求日益增长,直接推动了旅游保险快速健康发展。旅游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在旅游活动过程中遭遇到财产损失、人身伤亡以及可能的延误等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一种保险业务,包括国家强制性的旅行社责任险和其他商业性旅游意外险。
2010年国家旅游局联合保监会联合启动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在2011年度不断推广完善,总体运行态势良好,在转移旅行社风险、扩大投保对象和保障范围、提高服务质量和理赔效率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截至12月31日,全国有效投保示范项目的旅行社共13700多家,统保率达64%,保费收入1.06亿元[3],统保率和保费收入较2010年均有了明显的提高。截至10月31日,示范项目共接到6320起报案,其中已结案773起,销案2005起,赔款1051.77万元,预估赔款近4000万,其风险管理和服务经济社会的功能得到了参保旅行社企业和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普遍认可[4]。
旅游意外险等非强制性险种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推动下,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发展。根据中国保监会官方网站信息,截至2011年12月31日,全国共有127家保险公司,其中69家寿险公司、58家财险公司,并有177家外资保险公司代表处、2626家保险代理公司、519家保险经纪公司[5]。随着旅游市场的火热,各保险公司纷纷介入旅游保险领域,在产品开发、销售渠道创新以及服务机制完善方面有了较大的发展。
二 2011年我国旅游保险的发展概况与特点
1.《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2011年2月1日,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联合颁发的《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正式施行。该办法针对此前旅行社责任保险的范围偏小、限额不足、联合监管力度不够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旅行社责任保险的概念,首次将带团导游和领队纳入保险对象,把难以辨明责任的旅游事故列入保障范围,并大幅度提高了赔偿最低限额,规范了投保、赔偿的流程,强化了两部门的联合监管。该办法的出台是国家旅游局与中国保监会贯彻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的意见》精神,落实两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保险的意见》的重要举措,标志着旅保合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对于保障旅游者和旅游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完善旅游保险市场,促进旅游业和保险业共同健康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进作用[6]。
2.各级政府的支持和规范力度不断加大
国家旅游局和中国保监会在2010年1月联合推出全国旅行社责任保险统保示范项目之后,2011年又先后“重拳出击”推进旅游保险业的发展。各地在贯彻落实《旅行社责任保险管理办法》和推进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