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09月 |
数据显示,全国中小企业数已达到4200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99.8%,创造的最终产品和服务占GDP的60%左右,上缴税收占税收总额的53%以上,提供了城镇就业75%以上的岗位。当前,我国面临经济发展方式转型的艰巨任务,中央提出调整经济结构,积极扩大内需,形成投资、消费、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的总体要求。提升中小企业发展品质应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课题,而在提升中小企业发展品质所需要素的服务升级中,资金问题是核心。长期以来,中小企业融资是世界性难题,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是摆在我们面前最迫切的问题。从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看,首先是股权融资渠道相对缺乏。虽然中小企业板市场、创业板市场融资服务对象明确界定为中小企业,且上市条件要明显低于主板市场。但对多数中小企业而言,资本市场的准入门槛、上市融资的成本仍然较高,而场外柜台交易方式缺失,使得中小企业在资本市场获取融资的可能性很小,因此资本市场不是中小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其次是债券融资的市场空间狭小。由于我国债券市场尤其是企业债券市场发展滞后,并且存在准入条件严格、融资成本较高等原因,虽然国家明确表示要稳步发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开展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但制度框架不完备严重限制了中小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进行融资的可能。再次是银行贷款间接融资渠道仍不畅通。由于银行基于对贷款风险的管理以及审慎经营的要求,长期以来,银行对中小企业惜贷现象普遍存在。为加强对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扶持,银监会于2005年7月在《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中就提出增强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六项机制”建设,即商业银行开展小企业贷款要着重落实利率的风险定价、独立核算、高效的贷款审批、激励约束、专业化的人员培训、违约信息通报六项机制。通过鼓励银行业发展中小企业授信业务,改善中小企业信用环境,推进建设专职负责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增加中央财政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贴力度,构建多层次中小企业担保体系,鼓励中小企业融资金融服务创新,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增强民间金融的市场活力,切实改善了中小企业融资能力。但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主渠道,中小企业信贷融资情况并未得到根本扭转。
经过改革开放三十多年的历程,我国中小企业取得长足发展。并根据中小企业行业分布特征、地理分布格局,在普通制造业领域、高科技领域、文化创意领域、商贸流通领域以及其他服务业领域形成了多形式、多中心的中小企业集聚格局。不同的聚集形态要求不同的集群融资模式,也要求我国银行金融机构进行不断的融资服务创新。[1]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融资难与其他行业中小微企业既表现出共性,又有其独特性。从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自身看,由于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规模更小,且往往形成企业所有者与经营管理者同一的独特治理结构,因此导致银行金融机构无法获取企业内部发展的充分信息,造成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和不透明,在银行融资过程中可能滋生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而银行金融机构为克服此问题,往往要求将企业信用与企业主信用联系在一起,但由于可供抵押的实物资产有限,企业主个人声誉价值明显又偏低,产生违约风险概率更高,因此导致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能够获取银行融资较其他行业更为困难。从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来看,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的资金需求往往呈现“短、小、急、频”特点,而银行针对这种融资需求特点的商业运作模式理念仍较为落后,缺乏既能满足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又能规避融资对象融资风险的成熟商业运作模式。为应对金融危机,2009年国家出台《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搞活流通扩大消费的意见》,明确提出通过搞活流通以扩大内需的政策方针以来,商贸流通业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而满足商贸流通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商贸流通发展成为政策出台的着力点。2009年7月20日,财政部、商务部下发《关于2009年度中小商贸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首次提出对中小商贸企业的国内贸易信用险保费进行补助。2010年,财政部和商务部又确定在北京、河北、山西、上海、江苏、浙江等9省市开展融资担保补助工作,安排补助资金2亿元。并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内贸信用险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