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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教报告:关于儒教在民间的存在形态问题

    作者:王志跃 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摘要:本报告关注的是儒教在民间的存在形态问题。首先说明儒教问题研究的转向,并对由此引发的何谓儒教,尝试作出说明。本报告认为儒教研究需要关注民间儒教的存在形态问题,把它作为对象加以说明。本报告以举例的方式,从祭祀、宗祠与习俗来说明儒教在民间的存在形态,并由此提出了与儒教相关的若干问题重点进行讨论,认为对这些进行问题深入研究,可以推动整个儒教问题研究的发展。同时本报告简要讨论了“礼失而求之于野”的问题,指出这需要一个甄别、选择与提升的过程。

    长期以来,呆在书房里的学者们对于儒教问题的研究,一般总是停留在中国儒教史方面,对于现状了解不够,甚至有点漠不关心。然而,儒教并不是已经完全消失了的历史,而是延续至今,深深地影响着我们的心理结构、行为方式与人际关系诸方面,在某种程度上左右着我们的生活。它的基本信仰、宗教伦理、祭祀活动、崇拜仪式还有着相当大的影响力,甚至与几年前相比,在某些方面以及某种程度上,还有所发展,增添了一些新的因素,这是一种客观现实。了解这种现实,对此现实进行深入的分析,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了解我们的国情,这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儒教问题研究的转向

    (一)儒教的存在形态

    各种宗教形态都有其自身的特点,但只要是作为一种宗教形态的存在,应该都有其共性,国内外的宗教学界,关于宗教有各种各样的定义。在国内,普遍为人所接受的是所谓的“宗教四要素说”。在构成宗教的各种要素中,其存在形态是十分重要的方面。以此来衡之于“儒教”,它具有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形态呢?要把中国古代文化中所谓的“儒教”构建成为一种客观存在的宗教形态,就必须指出在中国文化中,更为确切地说,是在中国社会中,存在着作为任何一种宗教所具有的形态,即所谓的“儒教”存在形态,这样的宗教存在形态既有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而且它在中国古代是客观的存在。那么在中国古代文化中,这样一种客观的“儒教”存在形态何在?这是倡导“儒教是宗教”的学者们必须要解决的问题。

    事实上,自从任继愈先生重新提出儒教问题以来,对此存在着极大的争论,一个很重要的方面就在于,持儒教是宗教观点的学者们在很长的时间内没有给人们指出儒教的实存形态是什么样的。当任继愈先生说宋明理学的建立就是儒教的完成时,这与人们的认识实在相差太远了,并没有得到人们的认同。而且任继愈先生在主持编撰《中国哲学发展史》时,在其“导言”中说:“宋元明清,儒教建立,形成体大精思的宗教神学体系,不但关联到中国近千年国运的兴衰,也影响到东亚诸国。由于儒教的内容复杂,体系庞大,在人们的精神生活中直到今天还在起作用,《宋元明清哲学发展史》将分第五、第六两卷叙述。”言犹在耳,但斯人已逝,而专以论述儒教的分为两大卷的《宋元明清哲学发展史》至今未见,甚为遗憾!人们也就无从得知任继愈先生所提儒教的具体形态。当然被李申先生称之为“正宗大教”的、由牟钟鉴先生提出的所谓“宗法性传统宗教”,在李申先生看来就是所谓的儒教,但牟钟鉴先生自己对此是极力否认的,他试图去撇清“宗法性传统宗教”与“儒教”的关系,在认识到儒学与宗法性传统宗教具有一定的关联性的同时,认为它们之间具有相当大的差异性,在他看来,宗法性传统宗教不是儒教。

    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儒教的存在形态是怎样的呢?自任继愈先生在20世纪70年代末重提“儒教是教”说以来,已经过去了30余年的时间,就儒教问题的研究来说,固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学术界也出版了许多的著述,不过就儒教问题的研究而言,与其说有了长足的进展,不如说提出了更多的问题,而所谓的儒教作为一种宗教,它是以一种什么样的形态存在的,或者它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形态,就是其中的问题之一。不解决这些问题,儒教问题研究只能是在书斋里面,而与它的实存形态相距较远,尤其在今天当人们在讨论儒教的复兴或者重建问题时,这个问题就显得尤其重要。因为不解决这个问题,不能说明儒教作为一种宗教有其具体的存在形态,那么如何去复兴与重建呢?

    (二)儒教是什么?

    由于对于儒教有什么样具体的存在形态这样的问题,在学术界的研究中没有引起充分的关注,因而在有关儒教问题的研究中,人们往往忽略了儒教不同于其他体制性宗教的方面,甚至在人们的观念中,自觉或不自觉地把儒教看成在本质上与其他宗教形态具有相同特质与结构的宗教形态,用对于其他宗教形态的认识来定义儒教,从而造成了这样的印象,认为儒教如同佛教、基督教一样的宗教。这实际上是对于儒教的极大误解。由于对于儒教的具体的存在形态不能有一个较为确定的了解,由此引出了一个更为重要的问题是,何谓儒教?因为在一般意义上来说,儒教毕竟不同于佛教或者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