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08月 |
从宗教类型而言,云南宗教主要有各少数民族固有的原生性宗教、佛教、道教、基督教、伊斯兰教、天主教等。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云南各种宗教形态逐渐形成了不同于其他地区的鲜明的本土化特征,在宗教分布上呈现立体交叉分布的和睦格局。这一和谐共处的“宗教生态博物馆”格局是怎样形成的?云南宗教发展的模式究竟是什么,其发展动力是什么,在未来又会有怎样的发展趋势?围绕这些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云南课题组成员在云南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调研,认为云南各种形态的宗教传播运动是云南各种宗教的地域分布格局形成的根本原因,宗教传播运动是云南宗教文化“再生产”的关键,是云南宗教本土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也是云南宗教未来发展趋势的动力。因此,对云南宗教传播运动及特点进行考察,有助于我们了解云南宗教本土化进程的规律,总结云南宗教发展的基本模式,以期对宗教未来发展趋势有一个基本把握。
一 宗教传播的云南模式
长期以来,云南多民族、多宗教和睦相处,民族传统文化的多元化和宗教信仰的多元化成为云南文化体系亮丽的风景线。云南多样性的生态环境、天然的立体气候分布和地理分布,使得生活在这一领域的各个民族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格局,各民族传统文化形态各异,异彩纷呈,在宗教分布中呈现独特的立体交叉的生态格局,成为独一无二的世界“宗教生态博物馆”,创造了云南宗教本土化的发展模式。
笔者认为云南“宗教生态博物馆”格局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它始终处于解构和再建构的过程,在常态中产生变异,在变异中保持常态。其中宗教传播运动是这一文化“再生产”的关键,是云南宗教本土化进程的重要推动力。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云南各种类型的宗教都形成了自己独具特色的传播特点,兹具体论述如下。
(一)原生性宗教
在制度性宗教传入云南之前,生活在红土高原上的云南各族人民几乎都有本民族固有的原生性宗教。20世纪50年代以前,云南各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发育程度参差不齐,有的少数民族处于原始公有制阶段,有的处于奴隶制度阶段,有的进入了封建领主制或地主经济社会。云南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结构在生产力方面的发展也是不平衡的,但总体上都是从事原始的刀耕火种和粗放单一的农业生产。这种低下的生产力和原始的所有制形态使得宗教成为支撑人们精神世界的主要支柱,也是原生性宗教产生的重要原因。
各少数民族的原生性宗教活动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可循,带有自发性的特点,宗教生活没有一个特定的崇拜目标,这突出地表现在宗教崇拜对象和信仰目的多元性上。每一个部落都有自己的信仰神灵,尚未形成一神信仰,在崇拜对象上没有高度概括的、抽象化的、单一的对象,而是多神崇拜,既有天象、山水、火、动植物等直观性崇拜物,又有祖先、鬼神、灵物、图腾、偶像等非直观性崇拜物;既拜天上的神,也祭地上的鬼;凡是他们认为与自己生活、生产有关的各种异己力量,都是他们的崇拜对象。如景颇族、佤族、拉祜族等民族,他们所崇拜的鬼神多达几十、几百种。其崇拜鬼神的目的主要涉及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五谷丰登,风调雨顺,人畜两旺是其目的;婚丧嫁娶,祛病消灾是其所祈求;战胜对手,扩大领地也是其企盼之目标。无论是物质的谋利,或是精神的慰藉,其宗教的目的均是为了个人的安危、氏族的生存。因此,其宗教信仰群体主要是以氏族部落成员为主,形成以部落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信仰群体,有的氏族部落领袖就是本部落族群的宗教领袖。在整个宗教传播过程中,少数民族部落制度、地缘—血缘村社组织制度在宗教的发展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以氏族部落成员的内部关系为纽带进行传播宗教信念,其宗教传播特点具有明显的集体性特征。
值得注意的是,在历史发展的过程中,佛教、道教、基督教、天主教、伊斯兰教等宗教大量传入后,云南的原生性宗教出现两种发展态势。第一种形态是继续保持原有的宗教特征,顽强地坚持固有的宗教仪轨。即使在制度性宗教(如佛教、基督教、天主教等)传入这些少数民族地区,并成为他们的主要宗教信仰之后,很多地区的原生性宗教并未消失,而是与之和谐共处,其固有的宗教传播进程并未中止,并沿袭传统继续活动,如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