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0年11月 |
美国私有股权(Venture Capital and Private Equity)对技术创新、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进、就业机会的增加、个人资产和企业利润的增长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私有股权基金已经成为创业公司、未上市的中小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的非上市公司,以及寻求收购的上市公司的重要资金来源。在过去的30年里,私有股权是发展最快的融资市场。美国私有股权投资从1984年的67亿美元增长到2000年的1773亿美元。2007年美国私有股权的融资总额达到5180亿美元。典型的私有股权投资常以30%~40%的自有资金和60%~70%的举债融资进行杠杆收购。以此计算的话,2007年美国私有股权基金大约转化为10000亿美元的杠杆收购购买力。私有股权投资市场已经成为继银行信贷和公开股票市场融资之外的第三大融资市场,对全球经济产生着不可或缺的影响。
一 美国私有股权(PE)市场的发展
(一)私有股权的概念
美国全国风险投资协会和美国两家最重要的研究机构Venture Economics与Venture One将其定义为所有的风险投资(VC)、管理层收购(MBO),以及夹层投资。美国联邦银行监管条例给出的定义是:业务方向为投资于金融或非金融公司的股权、资产或其他所有者权益,并且将在未来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的,不直接经营任何商业或工业业务,最长持续不超过15年的金融工具。哈佛大学的Josh Lerner则认为私有股权就是指那些提供给高风险、并潜在高收益的项目股权资本,市场投资主体在按资决策前执行慎重的调查并在投资后保留强有力的影响来保护自己的权益价值。
以上不同的定义从不同的角度描述了私有股权的属性。一般来讲,私有股权投资是指那些对私有股权进行的权益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附带考虑将来的退出机制,如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出售持股获利。按照投资阶段,私有股权投资可以划分为风险投资、发展资本、并购基金、夹层资本、重振资本、Pre-IPO资本、上市后私募投资、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等。
(二)PE发展初期(1946~1969年)
私有股权基金始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1946年,世界上第一个私有股权投资公司——美国研究发展公司(ARD)成立,从此私有股权投资开始专业化和制度化。其创办人的主要目标是为缺乏资金支持的新企业和小型企业提供一个便利的融资渠道。他们发现国家的财富集中在金融机构里,但小企业的主要资金来源却是私人投资者。因此,他们希望能够建立一个私人投资机构,吸引机构投资者。同时,他们也希望这样一个私人投资机构能够为小企业提供管理经验和技术。但起初的ARD并没有引起机构投资者太大的兴趣,其筹措的资金总量也并没有达到预期的标准。直到美国小企业投资法案的出台前,没有第二家类似的公司成立。
为了克服高技术创新型企业资金不足的障碍,美国国会通过了小企业投资法案(Small Business Investment Act),规定由小企业管理局审查和核发许可的小企业投资公司可以从联邦政府获得非常优惠的信贷支持,这极大地刺激了美国私有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美国小企业局批准成立的很多小企业投资公司,这些公司对资金进行管理,选择企业进行风险投资,它们可以从小企业局得到贷款和税收上的优惠。同时,它们在选择投资企业时,受到小企业局对企业规模和投资回报等方面的限制。
进入20世纪60年代,相当一批由私有股权投资基金投资的公司获得成长并上市。到1968年,受私有股权投资基金资助的公司成功上市的数目已逾千家。
(三)20世纪70年代有限合伙人制度的产生
60年代末,很多风险基金投资的创业公司成功上市。基金管理人获得了丰富的经验,但报酬并不高。他们寻求提高报酬的契机促使了有限合伙人制度的产生。职业基金管理人成为一般合伙人,管理以有限责任合伙人入股的投资基金,不仅收取固定的管理费,而且从利润中提成。
1973年,随着风险投资企业的增加,为首的风险资本家成立了“国家风险资本协会(NVCA)”,NVCA成为风险资本业的行业组织。1974年风险资本投资因股市下滑而暂时退潮,经济不景气使小企业IPO几乎消失,风险投资失去了退出渠道。
70年代中后期,创业企业的资金问题受到关注。美国政府通过了一系列监管和税收法案来鼓励对小企业投资,其中最具意义的是允许养老基金投资于中小企业股票。这一方面使中小企业更容易上市,因而为风险基金提供了高回报的退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