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私募股权投资简介
私募股权投资(Private Equity,简称“PE”)的定义可以从两方面来考虑。首先,是最基本的定义,即私募股权投资,是指投资于非上市股权,或者上市公司非公开交易股权的一种投资方式。其次,从投资方式的角度看,私募股权投资是指通过私募形式对私有企业(即非上市企业)进行的权益性投资,在交易实施过程中同时考虑了将来的退出机制,即通过上市、并购或管理层回购等方式,以出售持股的方式获利。
私募股权可以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来理解。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业包含两大子行业——杠杆收购以及风险投资,这两个子行业相互促进、平衡增长。广义的私募股权投资涵盖了对企业首次公开发行前各阶段的权益投资,即对处于种子期、初创期、发展期、扩展期、成熟期和Pre-IPO等各个时期企业所进行的投资,相关资本按照投资阶段可划分为创业投资(Venture Capital)、发展资本(Development Capital)、并购基金(Buyout/Buyin Fund)、夹层资本(Mezzanine Capital)、重振资本(Turnaround),Pre-IPO资本(如Bridge Finance),以及上市后私募投资(Private Investment in Public Equity,即PIPE)、不良债权(Distressed Debt)和不动产投资(Real Estate),等等。狭义的PE主要指对已经形成一定规模并产生稳定现金流的成熟企业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一般指创业投资后期的私募股权投资部分,而这其中并购基金和夹层资本在资金规模上占最大的一部分(在中国的私募股权投资主要是指这一类投资)。
一般来说,私募股权投资的资金来源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向社会不特定公众募集;二是非公开发行方式,即向有风险辨别和承受能力的机构或个人募集资金。由于私募股权投资的风险较大,并且信息披露不充分,因此往往采取非公开募集的形式。近年来,出于对流动性、透明度和募集资金的考虑,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数量有所增多,例如,2007年6月22日在纽交所上市的黑石集团即为上市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由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方向是企业股权而不是股票市场,也就是说它购买的是股权而不是公司股票,因此私募股权投资的这个性质客观上决定了其具有较长的投资回报周期。从国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发展来看,私募股权投资公司主要有两类公司,第一类是独立的公司,其主要组织形式是有限合伙制;另一类称为“创新子公司”,即金融公共机构(如证券公司、银行等)的内部私募股权投资部门或子公司。
20世纪80年代私募股权投资逐步发展于西方国家,期间虽受到2000年“网络泡沫”的影响,但一直保持持续稳定发展。近年来,私募股权投资业务在我国逐渐兴起,市场前景广阔。
根据美国凯雷投资公司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人和投资银行的私募股权投资部门或子公司的业绩研究表明,美国和欧洲的主要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在近20年的投资表现中优于3年期、5年期、10年期以及15年期的主要证券指数[1]。英国风险投资协会的调查报告也显示了英国的业绩表现优于总体养老基金资产业绩和3年期、5年期以及10年期的主要证券指数。从国外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绩效研究来看,影响PE业绩的主要因素是投资期的公司债券收益水平、投资期的股票市场收益、投资项目的期限、基金的规模大小以及基金管理人的经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之所以能获取较高的收益,主要原因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投资运作方式,该方式不仅给企业提供货币资本,同时还提供企业家才能这个生产要素,并成功地将资本与企业家才能这两项生产要素有机地结合了起来。
二 私募股权发展历史
20世纪中叶开始,私募股权投资在其发展的历史中同样不可避免地经历了繁荣与衰退周期。现代的私募股权投资业起源于1946年,其后经历的三个经济繁荣期记录了私募股权投资业发展的四个阶段。第一阶段:1946~1981年,私募股权投资的发展初期。此时私募股权投资数量相对较少,仅有几家企业尝试性地涉足该领域,包括投资者在内,整个社会对其的了解非常有限。第二阶段:1982~1993年,首个繁荣与衰退周期(第一次繁荣高潮出现在此时期);该期间大量高风险债券参与了杠杆收购,同时,RJR纳贝斯克公司也在进行大量的收购活动。随后,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由于激烈的竞争以及盲目的扩大投资,杠杆收购业出现危机濒临崩溃。第三阶段:1992~2002年,二次繁荣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