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皮书数据库!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首页
更多>> 课题组动态
更多>> 皮书作者
王伟光
  男,汉族,1950年2月出生,山东海阳人。1967年11月参加工作,197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博士研究生学... 详情>>
李 扬
  1951年9月出生,籍贯安徽,1981年、1984年、1989年分别于安徽大学、复旦大学、中国人民大学获经济学学... 详情>>
李培林
  男,山东济南人。博士,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中国社会学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社会... 详情>>

    河南法院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实践与思考——以登封市人民法院为样本

    作者:刘硕 出版时间:2017年07月
    摘要: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法院执行工作带来了良好的机遇,促进执行工作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成为法院重点推进的工作之一。在当下河南各级法院力克“执行难”的浪潮中,登封市人民法院积极作为,加大软硬件投入,强化执行信息化装备,增强执行查控信息化建设和执行流程信息化管理,并落实失信被执行人惩戒制度,以信息化惩戒“老赖”。然而不可否认,在当前执行信息化建设中仍面临信息量过载、当事人隐私权受侵、联动惩戒的威力不够、信息化建设物质保障不足等困境。因此,要创新工作思路,优化执行查控系统,打造智能化平台,协调处理好执行信息公开与隐私权保护的关系,拓展执行联动,强化以信息化惩戒“老赖”的力度,并不断增强执行信息化建设的物质保障。

    Abstract:

    Rapid development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brought a good opportunity for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court,and the deep integration of the implementation work and information technology has become one of the priorities of the court. At present,Henan’s courts at all levels crack the difficult of implementation. Dengfeng People’s Court as a positive,increases investment in hardware and software,and strengthens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and enhances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and implementation process of information management,and implements the dishonest debtor disciplinary system,using information technology discipline “faithless”. However,it is undeniable that the current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technology is facing the overload of information,the parties to the invasion of privacy,the low power of linkage punishment,the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nstruction of material security and other difficulties. Therefore,it is necessary to innovate the work thinking,optimize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inspection and control system,build an intelligent platform,coordinat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implementation of information disclosure and privacy protection,expand the implementation of linkage,strengthen the information to discipline the “faithless”,and constantly enhance the material security on the implementa ion of information construction.

    执行程序被称作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执行难问题不容忽视,不仅成为法院工作的痼疾,而且也成为一项严重的社会问题。为破解执行难,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做出庄严承诺:“要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破除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2016年5月,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率先行动,组织召开全省各级法院向“执行难”宣战的誓师大会,出台了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总目标和具体实施方案,并由全省19位中院院长签署了《基本解决执行难“军令状”》,标志着全省执行工作按下了快车键,步入了快车道。河南省各级法院积极作为、主动跟进、勇于创新,迅速掀起了一场“执行风暴”,提升了执行公信力,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其中,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河南省各级法院紧跟时代潮流,抓好互联网思维,着力增强信息化的学习、建设、运用和管理能力,促使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型技术与执行工作的深度融合,为基本解决执行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 河南法院推行执行信息化建设的背景

    现代社会信息飞速发展,人类已进入全新的信息时代。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新的信息模式正不断创新社会面貌,重塑人们的生活方式,也必然深刻作用于司法审判和执行活动。在“互联网+”时代,新兴信息技术层出不穷,必然会全方面地影响人民法院的工作环境,实现司法活动和信息化的交叉融合是大势所趋,迫在眉睫。加快法院信息化建设的水平,推动信息技术的全面应用,是加快法院创新发展的新兴动力,也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的重要支撑。

    执行工作作为守护司法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长期面临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寻、协助执行人难求、应执行财产难动等诸多困境。[1]为有效应对执行难,必须以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执行工作机制改革,提升执行队伍科技素质,促使执行工作提质增效。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充分肯定了信息化建设对当前各级法院破解执行难的必要性,他指出:“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是推进执行模式深刻变革的力量源泉,是参与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重大举措,是实现执行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把信息化作为加强执行工作的牛鼻子牢牢抓住,推动执行工作不断取得新进步”。[2]这就要求河南各级法院提高认识,把握机遇,积极行动,采取多种举措提升执行工作的科技保障,依托网络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全方位、一体化、规范化的执行信息查控系统。人民法院可依靠高新科学技术,广泛收集、科学分析、综合应用信息数据,把握“互联网+”时代执行工作的新特点、新态势、新方法,并利用信息技术为破解执行难服务,为提升司法公信力服务,真正落实司法为民的宗旨。

    二 登封市人民法院推进执行信息化的主要做法与初步成效

    为纵深推进司法改革,不断增强司法公信力,着力构建公正高效、公平廉洁、公开透明的法院形象,登封市人民法院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狠抓时代机遇,强化职责意识,以建设信息型法院为契机,着力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的工作,充分挖掘和利用执行信息化的优势平台,全力攻克执行难,有效保障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生效裁判必须履行”的优良局面已经形成,大大提升了广大群众对执行活动的满意度,强化了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也显著增强了司法的公信力。

    (一)推动执行查控信息化建设,强化执行联动

    为有效破解执行难,登封市人民法院推出“五化”工作机制,即保全措施执行化、风险告知全程化、执行实施警务化、执行裁决监督化、执行查控信息化(见图1)。

    图1 登封市人民法院“五化”工作机制

    以“五化”工作机制为核心,建立了集案件执行、流程管理、节点管控、预警纠错、移动审批、实时监察和便民查询于一体的执行案件信息监管平台。自2016年以来,登封市人民法院投入大量经费研发和优化执行查控信息化软件,现仅需要按照该平台操作提示,准确输入被执行人的身份证信息或者法人信息,即可迅速掌握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土地房产、车辆、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