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在世界纪录片格局中,美国一直被认为是纪录片大国。就其纪录片生产的整体格局来看,主要有两种发展模式:第一种是以美国探索传媒公司DCI(Discovery Communication Int)旗下所属频道、国际地理学会下的各纪录片频道以及历史频道等为代表的商业化纪录片生产销售模式;第二种是美国公共电视网非营利性电视媒体的纪录片生产发行模式。长期以来,美国电视媒体一直是商业电视和公共电视二元并存体制,由此反映到纪录片生产上,在研究商业纪录片的同时,也不能忽略公共电视体系内的纪录片生产。
一 美国公共电视的成立及相关法规
美国公共电视的建立来源于“市场失灵”(Market Failure)理论,为了匡正商业电视对经济利益的过度追求和对社会公众利益的关注不足,公共广播电视应运而生。1967年11月7日,美国总统约翰逊(Lyndon B.Johnson)签署通过了《1967年公共广播法案》(Public Broadcasting Act,1967),公共广播公司(Corporation for Public Broadcasting,CPB)依法成立。1969年公共广播公司设立“公共电视网”(Public Broadcasting Service,PBS),1970年10月5日美国公共电视网PBS正式播出,这意味着美国公共电视的诞生。
此前,全美国非商业电视台共有100多家,各自为政。1969年开始,PBS为129家电视台输送节目。目前,PBS的会员电视台发展为354家,几乎覆盖全美国每个家庭,拥有99%的家庭触及率,每月有1.18亿的美国观众收看PBS节目。
(一)公共广播电视的原则性法规及相关政策
美国公共广播电视相关的法律条文主要是《1967年公共广播法案》和《1992年公共电信法案》(Public Telecommunications Act of 1992)。
1.《1967年公共广播法案》
该法案是至今为止美国公共广播电视运行所遵循的原则性法规条例。法案主要在公共广播的国会政策、社会职能、目标责任、管理机制、运行方式、财政限制等方面制定了法律条文。依据该法案,美国公共电视形成了自己的特性。
(1)社会职能:公共广播电视是非营利、非商业的广播电视服务机构。对公民负责,远离政治力量的控制,不依赖市场机制提供节目,除了薪水和合理的服务报酬之外,公司任何人均不能从公司收入或资产中获取利益。公司不得赞助任何政党和公共机构的候选人。公共广播电视代表公众的利益,鼓励发展有创造性的节目,鼓励提供多元化的节目内容,为所有公民尤其是儿童和少数民族服务。
(2)资本运营:公共广播电视媒体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企业与个人捐赠等社会融资。美国国会设立“公共广播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每年资助公共广播电视,其数额为前一年非联邦政府广播电视收入总额的40%。根据此项规定的数额比例,第一年联邦政府拨款为600万美元,2012年则为4.45亿美元(见表1)。公共广播公司还有权从个人、私有企业、州政府、联邦政府部门和其他组织机构获得赞助(此类赞助为非商业性的公益性赞助),并有权与它们签订有关合同。另外,会员电视台的会员费也是其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表1 1996~2014年联邦政府为公共广播公司拨款预算数据
2.《1992年公共电信法案》
1992年美国国会颁布新修订的《公共电信法案》,该法案进一步明确了资金的使用必须公开,保障为公共电视提供节目的独立制片机构和个人获得政府拨付的资金,因此,每年CPB财务报告公开,并制定了严格的资金分配比例。该法案尤其强调,在多党派和利益团体的背景下,公共电视的节目立场一定要遵循公正和平衡的原则;节目内容必须保持多元化、创造力、高品质和精益求精的特性。
(二)针对公共电视的规制、标准
上述两项法案是美国公共广播电视的原则性法律条文。《公共电视网资金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共电视网编辑标准和规范》则是针对电视的节目生产和资本运行制定的相关规制和条文。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相对于原则性法律条文多年不变的一贯性,美国具体的行业规章标准则因时而调整。《公共电视网资金标准和规范》以及《公共电视网编辑标准和规范》制定于1971~1972年,1978年修订了一次,2005年又进行了修订。针对社会媒体环境的变化和多样性,随着新技术的出现,两项标准和规范都进行了调整,增加了PBS系统下数字平台和网络平台播放节目和资助的规范。
1.《公共电视网资金标准和规范》
该规范是PBS就资金捐助者所制定的规范,其内容基于三项最根本原则。其一,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