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12月 |
对城市竞争力进行评价分析,首先必须建立一套严格、全面和科学的指标体系。在建立城市竞争力的指标体系时,第一要务就是选择出具体的指标以及构建这个指标体系的原则。具体的,根据城市竞争力的特点,其指标体系的选择及构建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主体性原则。在选择城市竞争力指标时,应选择那些意义非常重大的以及能最大程度地体现城市竞争力特点的指标,比如经济状况、资源环境、基础设施服务、科技教育、居民生活质量等。实际上,指标主体性构建的原则也可以理解为是指标少而精的原则,它侧重的是指标的代表性和全面性,而不是指标越多越好。事实上,如果一个指标体系一味地追求指标数量上的多,可能引起指标意义上的重复性和关联性,导致部分指标的作用因素加大,反而影响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和科学性。
(2)系统性原则。城市是一个由经济、环境、资源、科技教育、社会等诸多子系统构成的错综复杂的系统。对城市竞争力进行评价时,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出发,选取的指标能够系统地涵盖城市中的各个子系统,既突出重点,又不会以偏概全。各子系统指标间相互独立,而在进行综合比较时,各子系统指标应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权衡城市间的相对优劣势。换句话说,在构建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时,要用系统的观点,整体把握,使得构建的指标体系能够科学、全面地反映城市竞争力的基本情况。
(3)可比性原则。选取的评价指标应该涵义明确、口径一致,并能在不同城市间进行横向和纵向的评价和对比。横向可比指各城市竞争力状况可在不同空间上的比较,能够说明不同城市间的竞争力水平;纵向可比则可实现不同时间上的比较,能够说明城市综合实力发展的速率。因此,指标口径和评价方法要尽可能一致,同时指标口径应尽量符合统计制度的标准要求,以保证分析评价的合理性、客观性和公平性。
(4)层次性与前瞻性原则。系统具有层次分明性,城市竞争力这一评价系统,应划分为若干层次,各层次选取出若干评价指标。如此一来,既可使得评价更加简明清晰,又能将城市中各层次的竞争力状况反映出来。同时,城市的不断发展变化导致城市竞争力在时刻发生变化,因此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应尽量选取对未来竞争力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的指标。如,城市的资源环境、基础设施以及居民生活质量等,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和外来投资具有决定性的作用;城市的产业情况决定了未来的产业竞争力,因而与此相关的指标均可考虑作为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也就是说,选用的评价指标跟当前城市的发展和规模可能关系不大,却有利于提升未来城市的竞争力。
城市竞争力是城市的经济发展状况、资源与环境、基础设施与服务、科技教育、居民生活质量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参照已有的城市竞争力体系研究及城市竞争的特点,在对其设置的原则基础上建立包含经济发展竞争力、资源环境竞争力、基础设施与服务竞争力、科技教育竞争力和居民生活质量竞争力五个一级指标及26个相应二级指标的指标体系,如表1所示。
经济发展:城市经济发展是一个城市走向经济和社会现代化的过程,城市的发展离不开经济,而城市经济的发展是整个国家经济发展的领头羊,其发展必然会带来整个国民经济的大力兴起。城市经济发展主要是反映一个城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经济发展阶段,可表现为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潜力及经济结构等。具体指标如下: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元);固定资产投资额(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亿元);工业总产值(万元);第二、三产业占GDP的比重(%);当年实际使用外资金额(万美元)。
表1 中部地区城市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资源环境:城市资源环境反映的是一个城市自然资源的拥有及开发状况、生态环境的质量状况等,它对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起着决定性作用。丰富的自然资源以及良好的生态环境能够极大地推动人们的生活干劲。具体指标如下: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人均绿化面积(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三废综合利用产品总值(万元);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基础设施与服务:城市基础设施与服务是指城市赖以生存和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工程性和社会性的基础设施及服务,它能保证城市的各种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