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5月 |
中共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提出建设“文化强国”的战略目标,部署进一步推进文化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协调发展,并明确在今后十年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同时,六中全会更加强调文化建设以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文化发展为了人民,文化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这就要求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满足人民基本文化需求,加快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文化发展差距,特别是要增加文化消费总量,提高文化消费水平,强化文化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内生动力。
以往长时期的计划经济传统使我国文化生产活动习惯于按照计划安排生产,按照计划组织供给,提供的文化服务和产品与普通民众的需求没有直接联系,甚至游离在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之外。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要义就在于,必须把文化生产活动完全纳入统一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由计划定位转为市场定位,由生产定位转为消费定位,由供给定位转为需求定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人民的“需求”主要表现为消费需求,满足人民“基本需求”主要体现为满足基本消费需求,包括最起码的衣食温饱也不例外。本项研究以扩大文化消费需求、促进城乡文化共享为目标,测算全国各地城乡文化消费需求的“或然增长”和“应然增长”目标,并以此度量“十二五”延至“十三五”期间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空间。各地文化产业如何才能成为支柱性产业自在其中,单纯追求“文化GDP”支柱产业目标并不足取。
本文分析范围首先集中于“领全国风气之先”的各中心城市(4个直辖市、22个省会、5个自治区首府、5个非省会副省级城市,在相关统计中通称“36个大中城市”),其次涉及中心城市所在省域(除港澳台外省级行政区划,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相关方面的城乡差距状况。中心城市是各地文化消费的中心市场,同时集中了文化产业的主要行业,中心城市扩大文化消费、发展文化产业当然走在前面。通过中心城市及其所在省域文化消费需求增长与共享增进分析,测算各地文化产业发展目标,应当是可行的。
有两点需要说明,(1)我国城市统计发展滞后,年度数据积累不多,在此只能以既往5年增长态势推算未来10年增长趋势,严格说来显得“底蕴”不够。不过,其中测算中心城市所在省域城乡差距状况、缩减以致消除城乡差距的目标距离,则基于既往10年省域城镇与乡村相关增长态势,以此弥补遗憾。(2)中心城市统计数据未区分“文化消费”与“教育消费”,本文只能笼统进行“文化教育消费”分析。各中心城市统计数据取其市辖区部分,以作为城市主体的市辖区代表城市,应该是十分合适的。全国城镇总体状况作为相关背景基准,中心城市所在省域城乡差距状况,亦取“文化教育消费”展开分析。
一 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增长态势
2005~2010年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人均增长状况见表1。各中心城市按5年里文化教育消费人均年均增长幅度高低排列,以1、2、3为序(后同)。
2005~2010年,各中心城市文化教育消费需求总量年均增长幅度比较,合肥、福州、沈阳、广州、南京、银川、昆明、呼和浩特、成都、郑州、重庆、厦门、南宁13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宁波、长春、贵阳、西安、济南、南昌、大连、北京、乌鲁木齐、天津、上海、哈尔滨、长沙、海口、兰州、青岛、深圳、石家庄、太原、西宁、杭州、武汉22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低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其中,合肥占据了首位,其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年均增长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23.42个百分点;武汉排列在末位,其城市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年均负增长1.10%。
拉萨市因缺少2010年相应人口统计数据,不纳入文化教育消费总量分析演算。
2005~2010年,各中心城市人均文化教育消费需求年均增长幅度比较,合肥、福州、沈阳、广州、南京、昆明、呼和浩特、银川、成都、宁波、济南、西安、贵阳、南昌、长春15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到低依次高于全国城镇平均增长水平;厦门、上海、天津、北京、大连、武汉、南宁、海口、哈尔滨、兰州、青岛、乌鲁木齐、长沙、重庆、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宁、杭州、拉萨、深圳21个城市年均增长幅度从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