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2年04月 |
湘江是湖南人民的母亲河,它流经长沙、株洲、湘潭、衡阳、郴州、娄底、岳阳、永州8市,干流全长856公里,其丰富的水资源担负着饮用、能源、渔业、旅游、工业生产、农田灌溉和航运等多种功能。然而,随着城市化、工业化的加速推进和畜禽养殖业规模化发展,工业、生活、畜禽养殖业污染和历史遗留污染叠加,湘江流域生态环境已被严重破坏。为此,应该采取积极的对策和措施,治理和恢复湘江流域生态环境。
一 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现状
湖南较早重视湘江流域治理,1979年发布《湘江水系保护暂行条例》,1998年省人大常委会通过《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条例》。面对湘江流域水体、土壤严重污染和生态极度恶化的严峻形势,以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为契机,2007年省政府制定《“十一五”湘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简称《防治规划》),2008年省政府出台《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相继启动为期3年的“千里湘江碧水行动”,投资174亿元加强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着力打造“中国莱茵河”。
根据《实施方案》,湖南省重点实施全省城镇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落实湘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实施“区域审批”、“企业限批”等措施,从制度上保证治理目标的实现,确保湘江水质保持在Ⅲ类,打造“中国莱茵河”。具体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全省所有县区建113个生活污水处理厂,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县城以上全覆盖;二是对湘江沿岸的高污染企业进行严格治理;三是加大对农业面源污染的治理力度。从2008年至今,共完成环境污染整治项目1377个,以冶金、化工、轻工、畜禽养殖业和生活废水污染治理为重点,以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含松江)、湘潭岳塘和竹埠港工业区及郴州有色采选集中地区等4个地区为重点整治地区,综合治理水污染,取缔关停一批违法企业,淘汰退出一批落后企业,停产治理一批污染严重企业,限期治理一批重点污染源,搬迁一批布局不合理企业,湘江流域水环境质量基本达到功能目标,饮用水源地主要污染指标稳定达标,湘江水污染治理取得明显的成效。
二 湘江流域综合治理存在的突出问题
“十一五”期间,湖南省在《防治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的基础上,通过取缔关停污染严重企业,淘汰落后产能,实施循环经济和工业废水处理示范,城镇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畜禽养殖业集中治污,减少农药化肥使用等多种途径治污,湘江水质明显好转,但是对全流域综合治理和开发而言,仍然存在水质安全、生态脆弱、固体废物危险、土壤重金属污染、航运制约和体制机制不畅等突出问题。
(一)水质安全威胁
在湘江流域所设的40个省控断面中,2010年1月份Ⅰ~Ⅲ类水质仅为72.5%,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72.5%,出现轻度污染,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汞和镉。2~3月份Ⅰ~Ⅲ类水质大约占81%左右,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87.5%,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而4月份Ⅰ~Ⅲ类水质仅为80%,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87.5%;5~9月份Ⅰ~Ⅲ类水质大约占90%左右,断面功能区达标率为95.0%~97.5%。总体来看,在株洲、衡阳以及城市群、工业群集中区域仍存在镉、汞等重金属潜在污染的威胁,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等有机污染物均有超标,生活污染源和面源污染未能得到有效控制,特别是在春夏梅雨季节和冬季枯水季节,很容易造成重金属污染的饮水安全隐患。
(二)河道底泥和土壤的重金属污染严重
一是河道底泥和沿岸农田重金属污染累积多,富集程度高,存在严重的潜在水污染和生态风险危机。湘江干流主要超标重金属按污染程度大小依次为镉、汞、砷、铅、铬,其中镉超标高达422倍,主要淤积在湘江干流中游,支流集中采选区和河湾、河道交汇口,集中排污口附近,重点区域为郴州三十六湾、株洲清水塘、衡阳水口山、娄底锡矿山等,对当地居民饮水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二是工矿区土壤重金属污染严重,极大地影响了农产品的产量和品质,进而影响当地居民的身体健康。根据湖南省土壤污染调查的结果,湘江流域重金属污染土壤总面积是4820平方公里,为流域总面积的5%,其中超过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的污染土壤中耕地面积为2177平方公里,占流域耕地面积的12.5%,土壤污染的主要重金属为镉、砷、铅、汞和铬,镉最高超标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