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8月 |
近两年,江苏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方面进步很快,但还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统计监测标准与人民满意标准之间存在差距,投入不足导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不均,地区、城乡以及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隐形教育不公平日趋严重等问题尤为突出。为此,建议“十三五”期间,首先必须了解群众心目中的公平标准,并以此完善相关工作目标和监测指标。其次要补欠账、补短板,在至少确保法定教育投入的基础上,将资金向贫困农村和偏远地区的薄弱学校倾斜、向提高教育质量倾斜。再次,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以民办和公办学校的均衡发展来促进高质量的教育公平。同时,对于隐形教育不公平也要给予高度重视并及时消解。
In order to realize the educational fairness in Jiangsu,great progresses have been made in promoting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of education. But there are still some difficulties and weak links in it. People don’t satisfied the official monitoring indicators,lack of investment,unbalanced between different areas and schools,urban and rural. And Invisible education unfair is also getting worse. In the Thirteen five period,it is necessary to improve the statistical indicators in order to make people satisfied,necessary to Increase investment in education,esp. make up the statutory input,and tilt capital toward rural school in poverty and remote areas,necessary to vigorously develop private education,and promote the fair education in high-quality by the balanced development between private and public education. It is also necessary to pay much more attention simultaneously on the invisible education unfair and make a timely solution.
教育是最大的民生,教育公平是群众最为关注的社会公平。近几年,我国对教育公平越来越重视。国家通过不断加大对西部、农村和老少边穷岛等地区教育的扶持力度,力求通过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达到促进教育公平的目的。2016年6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专门增加“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这一条款,表明教育公平已经从政治责任升格为一种法律要求。
江苏是教育大省,历来重视通过教育的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2007年江苏就在义务教育阶段提出均衡发展任务,2010年又在全国率先提出“优质均衡”目标。到2015年6月,江苏成为全国第一个所辖县(市、区)全部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国家督导认定的省份。
一 江苏促进教育公平的新进展及主要问题
目前,江苏全省教育正处于“基本均衡”向“优质均衡”迈进的进程中。各级各类学校办学硬件总体均衡,各校师资之间的差距大幅缩小,留守儿童、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群体的义务教育也备受重视。
2016年8月公布的江苏教育现代化建设监测结果表明,2015年度全省“教育公平度”实现程度增幅明显,从2013年的46%猛增至2015年的89.1%。其二级指标“机会均等”实现程度从2013年的22.5%猛增至2015年的79%;“资源配置”实现程度从2014年的56.9%猛增至2015年的97.7%。体现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的指标“小学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0.55”和“初中办学条件校际均衡差异系数≤0.50”全部达成。“义务教育教师合理流动比例”达到16.8%,也超过了15%的目标值。
特殊群体受教育状况是衡量教育公平程度的重要标志。各类特殊群体中,“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与户籍学生享受同等待遇的比例”达93.5%,比上年提升2.6个百分点;“入学残疾儿童少年享受15年免费教育的比例”达93.7%;“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达到93.7%,较上年提升4.7个百分点;“身心发展困难学生受帮扶比例”达89.9%。
进入“十三五”时期,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国家对教育发展提出的新要求,江苏省委、省政府颁布《关于深入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努力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意见》,适时提出了“一达到、两提高”的战略目标(到2020年,教育主要发展指标达到教育现代化水平;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显著提高,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显著提高),并修订出台了《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以替代2013年发布的《江苏教育现代化指标体系》。新的监测指标增加了新内容,在诸多方面也提高了标准。2016年8月颁布的《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也强调今后五年要“以促进公平为重点”。
以《江苏省“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的要求和省委、省政府让“人民满意”的高标准以及新监测指标的高要求来衡量,“十三五”期间,江苏在推动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方面还明显存在一些难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其中,统计监测标准与人民满意标准之间存在差距,投入不足导致教育资源供给不足不均,地区、城乡以及学校之间发展不均衡等问题尤为突出。
(一)教育公平统计标准与群众满意的标准之间存在差距
目前江苏省衡量教育公平的标准主要是《江苏教育现代化监测指标》中的“教育公平度”,包括“机会均等”和“资源配置均衡”两大方面。而衡量教育公平,群众心中也有标准。达不到该标准,群众自然也就不会满意。调查表明,目前这两个标准之间还有差距,如:在全省高等教育已经跨入普及化阶段、在2016年高校招生人数已经远多于报考人数的形势下,监测指标仍然将60%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作为教育现代化目标,就很难让群众满意;在群众眼中农村中小学(教学点)软硬件、教学质量等都还明显不如城市中小学,城市热点和非热点中小学师资力量还很悬殊的背景下,我们的教育公平度统计数据却得出了“义务教育城乡、学校间条件均衡化比例已经达到教育现代化要求”这样的结论,群众也很不满意。
(二)投入不足导致教育资源供给长期处于短缺状态
财政教育投入的法定增长和生均拨款难以按规定要求落实到位。监测显示,全省“教育投入”指标实现程度2013年、2014年两年都是42.9%,2015年为57.14%。其中,“财政教育支出决算增长比例高于公共财政决算支出增长比例”方面,2014年有7个市、45个县(市、区)未达到,2015年有7个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