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版时间:2017年09月 |
青海省认真贯彻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委人才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力实施人才强省战略,高度重视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结合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扎实落实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把优化人才发展政策环境作为科技工作的战略任务,以创新人才激励政策为切入点,以提高科技创新水平和能力为核心,培养造就了国内先进的学科和技术领域的带头人,带动了全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发展。为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工作发展的体制机制改革,青海省科技厅紧紧围绕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稳定用好现有人才,推出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为加快全省创新驱动发展和“三区”建设提供有力的支撑。
一 青海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现状
(一)科技人员总量
随着青海省“科技强省”战略的深入实施,科技人才培养与引进成为人才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之一。经过多年的科技创新活动,青海省科技活动人员达到20207人,R&D科技活动人员6675人。中国科学院、工程院院士3人,国家千人计划专家3名,科技部科技创新人才推进计划专家9人,国家万人计划专家6人。吴天一院士等5名研究员荣获青海省科学技术重大贡献奖,95名学科带头人获得省科技进步奖,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初步形成,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数量在稳步增长。
(二)科技人才结构
从科技人才学历看,截至2015年,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11209人,占科技活动人员的55.47%;万人R&D活动人员数为8.40人。从科技人才结构看,青海省科技活动人员数量20207人中,科研机构科技活动人员1453人,占总量的7.19%;高等院校科技活动人员6043人,占29.91%;企业科技活动人员8508人,占42.10%;事业单位科技活动人员4203人,占20.80%。从科技人才区域分布结构看,青海省科技活动人才主要集中在西宁市和海东市,其科技活动人才占青海省科技活动人才总量的41.13%。
图1 全省科技活动人才分布
(三)青海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举措和经验
1.加强顶层设计,优化科技人才政策环境
一是颁布了《青海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这是青海省第一部科技进步综合性地方法规条例,也是全省科技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对青海省科技事业的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条例》为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激励科技人员服务基层、服务企业、领办创办企业,科技人员来青开展合作研究、学术交流、技术培训以及工作任职、兼职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用法规形式对科技人才引进、成果转化激励、职称评定以及离岗创业等进行规范;在激励创新创业、转化职务科技成果等方面精准发力,靶向支持,提供可操作的政策依据。
二是完善科技创新人才支持政策,出台了《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型青海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青海省贯彻〈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实施方案》《青海省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实施意见》、《青海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行动方案》等一系列创新政策,为青海引进和培养的高层次人才从事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创新创业、合作交流提出了具体激励和鼓励措施。在加大对创新人才激励力度、创新改革人才评价制度、培养和引进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以及创新人才流动机制、人才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加强科技人才长远规划,编制《青海省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提出2010~2020年全省科技人才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原则、战略目标、主要任务以及推动科技人才发展的若干保障措施,为全省科技人才工作提供了政策指导,科技人才激励机制初步形成,科研机构科技人员数量在稳步增长。
2.深化体制改革,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
一是完善知识产权、科技奖励制度、职称评审制度等机制,出台了《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实施意见》《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青海省专利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科技人才积极性,加快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转化,积极开展专利质押融资,激发科技人才创新活力,2016年,专利质押融资金额达到8196万元;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逐步提高科技奖励额度,并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2016年,全省30个获奖项目国内领先水平达到90%,国际先进水平以上的成果占47%,取得授权专利116项,发表论文568篇,其中SCI 167篇;完善职称评审制度,加快科技人才培养,在省自然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