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7年08月 |
汽车的飞速发展决定了汽车的全球化趋势,各国的地方保护政策及不同制造商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车辆安全性难以得到国际通用认可,阻碍了汽车全球化发展的进程。本文共分六部分,前两部分介绍了汽车法规制定组织——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ECE法规制定工作组、WP。29工作组,介绍了《1998协定书》的制定及运行;第三部分对EVS-GTR(电动汽车安全法规草案)制定的背景、原则做出阐述;第四部分重点介绍了EVS-GTR法规制定进展情况,包含针对电动汽车整车、电容、电解液及蓄电池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而设定的法规目前进展情况;第五部分对EVS-GTR未来工作计划进行介绍;第六部分对EVS-GTR法规作概括性总结,EVS-GTR法规目前尚处于草案讨论过程,经进一步修订后可以达到与国际上其他国家的高度统一。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automobiles determines the globalization trend of the automobile industry.The local protection policies between countries and product qualities of the different manufacturers are uneven.This led to the difficulty of vehicle safety to obtain 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 and hinder the progress of the globalization process of the development of automotive industry.This paper is divided into six parts,the first two parts introduced the organizations for establishment of auto regulations- the United Nations Economic Commission for Europe (UNECE),ECE Laws and Regulations Working Group and WP 29 Working Group,it also introduced the “1998 Agreement”'s formulation and operation;The third part focuses on the background and principle of the development of EVS-GTR regulations.The fourth part includes the progress of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regulations,such as the regulations for the electric vehicles,capacitors,electrolytes and batteries,etc..The fifth part introduces the EVS-GTR work plan in future.The sixth part summaries the EVS-GTR regulations.The EVS-GTR regulations are still in the draft and discussion process.After the further revision,it will achieve a high degree of unity with those in other countries in the world.
一 前言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地球逐渐变成为“地球村”。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促进了国家或地区之间政治、经济、贸易和交通等的往来。汽车这一必不可少的便捷交通工具,从少数人追捧的奢侈品到大众化代步工具,迅速在世界范围内传播开来,汽车的销售量也在逐年增加。
汽车的飞速发展决定了汽车的全球化趋势,全球化的进程中,各国的地方保护主义政策是难以避免的;除此之外,不同制造商的汽车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导致车辆的安全性难以得到国际通用认可,这也是阻碍汽车全球化发展的一大壁垒。为此,早在1947年欧洲成立了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UNECE),之后于1959年6月20日签订实施了《1958协定书》,为各缔约国之间的车辆等贸易往来成立了ECE法规制定工作组。但是协定书缔约方并没有美国和中国,中美两国作为世界车辆产销量名列前茅的经济大国,在积极跟踪并制定本国标准法规的同时也希望推动车辆全球法规的发展,所以在1998年签订了新的协议书《1998协定书》,该协定书的签订标志着全球法规一体化的进程加快,车辆安全技术正得到世界性的统一认可。
二 WP.29介绍
WP.29是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内陆运输委员会下属的一个工作组,现更名为“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其任务是拟定新的联合国规章、联合国技术性规章和联合国规则,协调原有规章,以及修改和更新现行的规章和规则等。
WP.29分别在1958年3月20日和1998年6月25日的会议上制定了《1958协定书》和《1998协定书》,以及1997年11月13日在维也纳签订了《1997协定书》,三项协定书并存运行,分别在各自法律效率范围内实施多边框架协定书。WP.29下设有6个工作组:一般安全工作组(GRSG)、被动安全工作组(GRSP)、污染与能源工作组(GRPE)、灯光及光信号工作组(GRE)、噪声工作组(GRB)、制动及底盘工作组(GRRP),分别负责有关车辆的安全、节能、环保和防盗等领域内的全球统一技术法规和ECE技术法规的制修订工作,WP.29组织结构见图1。
图1 WP.29组织结构
其中在被动安全工作组(GRSP)中设有EVS-GTR非正式工作小组。WP.29一般每年举行三届会议,每个附属专家工作组每年举行两届会议。WP.29审议和确立规章流程见图2。
(一)《1998协定书》
《1958协定书》签订之初还未包含美国和日本(日本于1998年加入58协定)以及中国,这些国家都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大国,在世界汽车领域中有着重要的地位。为了更好地促进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汽车产业经济一体化也被提上日程,由国际上汽车工业发达国家牵头,开始进行国际汽车技术法规协调与统一的工作,以促进轮式车辆、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的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和防盗性能方面高水准的全球性技术法规的制定工作,各缔约方决定并同意建立全球性的规程。
图2 WP.29审议和确立规章流程
《1998协定书》于1998年6月25日在日内瓦签订并实施,其全称为《关于对轮式车辆、可安装和/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制定全球性技术法规的协定》,其实施机构为联合国世界车辆法规协调论坛(UN/WP.29)。《1998协定书》的最终目的是要通过全球一致的技术法规,来持续地改善全球车辆及其零部件/装备的安全、环保、节能和防盗性能。在提高整车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和防盗性能高水准的同时,在轮式车辆、可安装或用于轮式车辆的装备和部件的安全、环境保护、节能和防盗性能方面,协调现有缔约方的技术法规和UN/ECE法规并制定新的全球性技术法规,减少国际贸易的技术壁垒。
(二)《1998协定书》运行机制
《1998协定书》下的全球技术法规准则除了规定安全、环境保护、节约能源和防盗性能的高水准,还尽可能地只规定性能要求,而对设计特性不作说明或规定。协定书主要包含三方面的内容:一是协调现有的技术法规,二是制定新的全球技术法规,三是法规的采用和实施。
1.协调现有的技术法规
协定书规定应建立和保持一个缔约方技术法规的纲要,该纲要应该可被协调或采纳为全球性技术法规,缔约方将已经采用、正在采用或已采纳将要实施的技术法规,或者是任何已知现有或即将出台的有关国际志愿性标准的目录列入候选纲要,在经过执行委员会的调查考虑投票后才可执行,而且只要得到出席并参加表决的1/3的缔约方支持,其中包括日本、美国或欧盟的任何一国,即可列入汇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