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党的十七大报告有两处关于主体功能区的直接论述。一是在论述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中提出,“城乡、区域协调互动发展机制和主体功能区布局基本形成”。二是在论述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强调,“按照形成主体功能区的要求,完善区域政策,调整经济布局”。面对国家这一与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大部署,武汉应该加强研究,积极应对,努力抢抓机遇,认真贯彻落实。
一 主体功能区的内涵、背景、意义
主体功能区是基于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等,将特定区域确定为特定主体功能定位类型的一种空间单元。
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和城镇化格局,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按照主体功能定位调整完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规范空间开发秩序,形成合理的空间开发结构。
国务院2007年7月下发的《关于编制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意见》(国发〔2007〕21号)要求:在坚持实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基础上,前瞻性、全局性地谋划好未来全国人口和经济的基本格局,引导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互协调,公共服务和人民生活水平差距不断缩小的区域协调发展格局。国发21号文从财政、投资、产业、土地、人口管理、环境保护、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等七个方面,提出了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布局的配套政策取向。
2007年8月形成的《国家主体功能区规划提纲(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主体功能区规划提纲》)指出: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战略目标是,基本形成功能定位清晰的国土空间格局,基本实现人口分布与经济布局相协调,基本实现人口和经济的分布与生态环境相协调,基本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和生活条件同质化。《主体功能区规划提纲》对四类主体功能区进行了明确的定位。优化开发区域是提升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区域,是全国重要的人口和经济密集区,是带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重点开发区域是集聚经济和人口的重要区域,是支撑今后全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增长极。限制开发区域是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重要区域,是全国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禁止开发区域是保护自然文化遗产的重要区域,是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区,是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天然集中分布区,是有特殊价值自然遗迹所在地和文化遗址。
国家推进主体功能区布局的思路和部署,在全国各地产生了积极的影响和响应。综合各方面分析认为:这是在区域发展中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战略举措,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一个新思路,对于缩小区域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体现了以人为本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长期以来把做大一个地区经济总量作为出发点和唯一目标来缩小地区差距的观念。明确了缩小地区差距的导向,主要不是缩小地区间经济总量的差距,不是要求各个地区的经济总量排名提升,而是缩小地区间人们享有的公共服务和生活水平的差距,从而使居住在不同地区的人们都享有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都享有大体相当的生活水平。
二是体现了尊重自然规律谋发展的理念,打破了所有区域都要加大经济开发力度的思维定式。我国区域之间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发展潜力差异较大,有些区域要承担发展经济、集聚人口的功能,支撑全国经济的持续发展;有些区域要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功能,“发展”的含义主要不是做大经济总量,而是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样,才能既遵循经济规律,也遵循自然规律,实现又好又快的发展。
三是体现了突破行政区谋发展的理念,改变了完全按行政区制定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的思想方法。对不同主体功能区,发展的内涵和要求应该不同,评价的内容和重点也应该不同。只有采取突破现有体制障碍和政策约束的新举措,制定更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才能使区域政策和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才能科学引导区域协调发展。
四是体现了长远战略思维,改变了过于追求短期发展成效的观念。未来几十年,是我国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时期,将有几亿农村人口进入非农产业就业,进入城市居住。在这种与经济结构调整相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