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4月 |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武汉有残疾人口43.8万人,约占总人口4.86%,其中:视力残疾人约7.4万人,占16.92%;听力残疾人约9.6万人,占21.85%;言语残疾人约0.7万人,占1.58%;肢体残疾人约12.2万人,占27.86%;智力残疾人约4万人,占9.07%;精神残疾人约3.5万人,占8.01%;多重残疾人约6.4万人,占14.71%。
对这个十分特殊的弱势群体,市委、市政府给予了“高看一眼、厚爱一层”的特别关爱,对发展残疾人事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市委、市政府领导十分关心残疾人工作,多次为扶助残疾人群体、做好残疾人工作、发展残疾人事业作批示。残疾人工作列入市委常委会议和市政府常务会议重要内容。市委加强对残疾人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残疾人工作的意见》。市政府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政经济发展规划,制定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颁发了《扶助残疾人若干规定》。市政府从2003年起连续五年把为残疾人办实事纳入为群众办的10件实事,五年间为残疾人办实事12件,总资金达到1.3亿元。
2003年以来这五年,是市委、市政府为发展残疾人事业提供政治环境、政策环境和发展环境最好的五年;是残疾人群众得到实惠最多的五年,是残疾人生活和生存状况改善最大的五年;是残疾人自身素质和参与社会能力明显增强的五年,是残疾人事业发展最好最快的五年;也是残联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发挥最好,社会地位迅速提高,残疾人事业发展取得基本经验的五年。武汉残疾人事业实现了重点突破、整体推进、全面创新,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国务院残工委和中残联评价武汉残疾人事业走在了全国城市的前列。
一 武汉残疾人事业进入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跨越发展的快车道,取得长足发展
2003年7月市残联第四次代表大会换届以来,武汉残疾人工作和残疾人事业在市委、市政府的关怀与重视、领导与支持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残疾人工作,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和创新武汉、和谐武汉大局,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实施“打基础、创特色、上水平,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战略,以“携手同行、共奔小康”为主题,以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爱心城市为抓手,以完善机制为突破口,用重点工作带动全面工作,用求真务实作风抓落实,取得了跨越式创新发展,进入了全面、协调、可持续和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
(一)残疾人日益增长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不断得到满足,生存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残疾人康复服务受益面迅速扩大。以政府为主导,以康复医疗机构为骨干,以社区为基础,以家庭为依托,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优势互补的残疾人康复体系、服务网络、业务格局基本形成。市、区两级康复经费逐步增长。残疾人康复向社会延伸,全市依托民营机构建立残疾人康复基地46个;全市60%的街道、乡镇和60%的社区建立了残疾人康复站,使“康复进社区,服务到家庭”工程推向深入。武昌区被国家卫生部、民政部和中残联命名为全国残疾人康复示范区,汉阳区、江汉区被命名为全省残疾人社区康复示范区。通过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2007年10275名残疾人接受康复治疗、康复训练和康复服务,实现了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5000例,其中免费资助260人;配备低视力助视器740人;聋儿语训140人;培训聋儿家长200人次;装配假肢100例;配置矫形器械300件,肢体残疾康复训练600人;智力残疾人康复训练135人;麻风病矫治手术200人;发放辅助用品用具2000件;给贫困精神病人送医送药1800人。加强社区康复协理员和社区康复人员队伍建设,累计培训康复工作人员2800人次,残疾人康复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广泛开展“爱耳日”、“爱眼日”、“精神病日”、“防碘日”等群众性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开展残疾预防,康复知识普及率和残疾人自我康复及控制残疾发生的意识显著提高。
——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得到更好保障。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市一聋校、二聋校和市盲校开设了普通高中班,填补了武汉高中阶段特殊教育空白。创办了残疾人电视大学成人教育,445名残疾人接受高等远程教育。残疾人特殊义务教育稳步发展,盲、聋、哑三类少年儿童义务教育率达到99.21%。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迅速发展,全市建立残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