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11年12月 |
厦门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重要“窗口”和“试验田”,其发展历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息息相关,其发展成就已成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精彩缩影。目前,厦门经济特区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面临着发展的形势,承担改革发展的新使命。
一 厦门经济特区30年经历的主要阶段
1980年8月26日,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关于设置经济特区的方案,1980年10月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厦门经济特区。经过一年多的筹备,1981年10月15日,厦门经济特区在湖里出口加工区正式破土动工建设。1984年3月,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厦门全岛和鼓浪屿。1988年4月,国务院批准厦门为计划单列市,赋予省一级的经济管理权限。1994年2月,国务院批准厦门市行政级别升格为副省级;同年3月,全国人大赋予厦门经济特区地方立法权。1996年11月,国务院批准撤销同安县,设立厦门市同安区。2003年4月,国务院批准调整厦门市部分行政区划,思明区、开元区和鼓浪屿区合并为思明区,同安区分为同安区和翔安区,至此,厦门市下辖思明区、湖里区、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6个区。2010年6月,国务院批准厦门经济特区由厦门岛扩大到全市1573平方公里。厦门经济特区建设30年的历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年底开始实行改革开放至1984年初
厦门与其他经济特区一道,承担着改革开放先行者的历史重任。但当时计划经济的观念和体制的影响还相当深,要抛弃这些旧观念、旧体制,做过去连想都不敢想的事,很多人在思想上还转不过弯来,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还很不一致。办特区在社会主义国家没有先例可循,没有经验可以借鉴,路怎么走、钱从哪里来?大家心里都没底。面对这种状况,厦门市委、市政府和特区管委会首先从解放思想入手,开展了“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学习讨论,加深了对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的理解,有效统一了对社会主义条件下试办经济特区的认识,明确我国的特区不是政治特区,与过去由不平等条约产生的租界、殖民地在性质上根本不同,从而澄清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模糊认识,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思想顾虑,增强了试办经济特区的信心和决心。
当时的特区家底很薄,几乎是白手起家。1980年,厦门的生产总值仅6.40亿元、财政总收入仅1.83亿元、外贸进出口额仅1.41亿美元,基础设施条件很差,电灯不明,道路不平,电话不灵,自来水供应要排队,没有一个万吨级泊位。建特区是先盖大楼,还是先搞基础设施?各种看法都有。市委经过多次讨论,决定把完善基础设施作为办好经济特区的前提条件来抓。一是组织编制了《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1980~2000)》,城市性质定位为社会主义的海港风景城市,确定了市区围绕厦门港组成一环六片的组团式布局。二是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勇于改革,冲破“无债一身轻”的传统观念,多渠道筹措资金,进行全市性的交通、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解决特区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厦门在全国率先由地方利用科威特政府贷款2100万美元修建高崎国际机场,开创了举外债搞基础设施建设的先例;利用银行贷款迅速启动湖里出口加工区第一期的开发建设,着力推进“五通一平”和建设一批通用厂房;还先后利用世界银行和日本协力基金会等提供的贷款,建设东渡码头二期,建设万门程控电话,建设装机容量7.5万千瓦的燃气电厂和跨海进岛的高压输电线路,建设九龙江北溪引水工程、高殿水厂一期工程和穿越厦鼓海底的输水管道等。同时,着手引进港资、侨资、外资,创办三资企业,至1983年底,共引进三资企业项目22个,实际利用外资794万美元,特区发展迈出了可喜的一步。在基础设施先行的同时,厦门市委、市政府十分重视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工作。在特区动工建设的当天,厦门创办了“自费、走读、不包分配”的鹭江职业大学,并根据城市发展定位成立电子学校和旅游学校,在市委党校与对外经贸大学合办外经干部培训班,在厦门大学举办外语和国际会计培训班等,为特区初期培育了一批有知识的专业工人和管理人才。当时6万多成年人走读夜校,成为特区一道特别的风景线。同时,为一批老干部的冤假错案平反昭雪,认真落实侨房政策,迅速清退侨房落实产权,这些举措有力调动了干部的积极性,赢得了海外华侨华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