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河南是农业大省,深化和完善乡镇机构改革,是河南改革发展的关键。从河南省乡镇体制改革的情况看,自改革开放以来,已进行了4次乡镇机构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机构和人员膨胀等核心问题。河南省自2001年实行大规模的乡镇机构改革,撤并乡镇站所,实行综合改置,成立服务中心等,“不但没有减少人员,到2005年3月底,河南省乡镇又超编增加了4.8万多人,超编比例达86.5%,平均每个乡镇超编66.8人,超编200人以上的乡镇达60多个,最多的一个乡镇竟然超编400多人,河南省乡镇机关超编人数在全国居于前列”。其原因在于:忽视了通过竞争推动乡镇政府机构综合配套改革;在新农村建设时期忽视了创新事业站所运行机制和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在调整乡镇政府行政权力的同时,忽视了“上改下也改”的配套改革。鉴于此,今后要以竞争为重点,精简乡镇党政机构和人员,转变政府职能,从撤销事业站所、置换职工身份和建立“以钱养事”新的为农服务机制入手,从根本上解决乡镇政府机构改革中的难题。
一 认真对待和解决乡镇机构改革中存在的问题
乡镇机构改革是一个错综复杂的系统工程,由于改革主体与客体合一,是自己为自己动手术,所以直接导致了改革受挫。以往多次以精简机构和人员为目标的乡镇机构改革,不仅没有走出精简—膨胀—再精简—再膨胀的怪圈,反而产生了机构越精简越大、人员越精简越多的现象。
从1998~2006年的机构改革看,以1998年机构改革时期核定的机构和编制为基数,对有关机构进行了调整。河南省乡镇机构改革后,改革开放以来进行了4次,但从总体上讲,全省乡镇机构改革进展并不理想,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问题。
1.乡镇职能转变不到位
乡镇职能“缺位”和“错位”并存,乡镇管了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而乡镇应有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却没有到位,为“三农”服务方面的能力较弱。上级部门对乡镇的评比检查过多、过滥。
2.乡镇机构设置落实不到位
许多乡镇的事业机构名义上综合设置为4个中心,但在实际工作中,原来的七站八所还依然存在。一些乡镇政府大院各类站、所、办和中心的牌子挂了十几个,专门用来应付上级业务部门的各种检查。一些事业单位的管理权限,没有真正下放到乡镇。
3.乡镇超编人员分流不到位
河南省大部分乡镇人员超编现象十分严重。截至2005年,全省2100个乡镇总编制数16.21万名,实有人员30.23万人,超编86.5%。平均每个乡镇143.9人,超编66.8人,个别乡镇超编三四百人。全省乡镇另有临时聘用人员1.25万人。人员分流的任务十分艰巨。
4.乡镇机构人员编制管理混乱
许多地方的组织、人事、民政、教育、劳动保障、卫生等部门都有权进人,部门自行其是、多口进人的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的领导干部违规办事,乱批条子,乱开口子,特别是借领导班子调整或调离之机,突击超编进人。不少乡镇对工作人员既不按职位或岗位管理,也不按行政和事业管理,人员管理的随意性较大,人员混岗现象严重,分不清行政编制和事业编制,分不清正式人员和非正式人员。从清理的情况来看,虚报、冒领、多领和超标准、超范围领取财政工资、离退休费以及补助的现象,在一些地方还比较严重。
5.乡镇债务沉重,工资不能按时足额发放
大部分乡镇都有债务,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个别的甚至达到上千万元。许多乡镇人员的工资执行的是几年前的工资标准,不能按工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等等。
二 以竞争为重点,改革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在现阶段,以竞争为重点,对乡镇政府机构实行综合配套改革,围绕加强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两票”直选乡镇领导和领导班子成员交叉任职,改革乡镇政府行政管理体制。
1.加强新农村民主政治建设,改革乡镇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实行“两票”直选初步候选人
中国形成于计划经济时期的长达半个多世纪的乡镇领导干部选拔任免制度,已不能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必须予以改革。具体的改革办法有二:①实行自荐报名,让人才充分涌现。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乡镇机关干部和上届班子成员,只要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均可自荐报名。自荐报名结束后,由乡镇党委进行资格审查,报县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并公布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名单及简历,接受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