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一 传统知识的定义和分类
1.传统知识的定义
近年来,“传统知识”这一概念频繁出现在各国际组织和有关国家的文件报告之中。在探索传统知识保护的过程中,不同的国家或者不同的机构对于相同或近似的内涵却使用不同的术语。使用最多的除“传统知识”外,还有“非物质文化遗产”、“无形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及“民间文学艺术表达”(the Expressions of Folklore)等术语。但是,这些概念间有许多内容是重叠的。
笔者认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传统知识的界定较为恰当。传统知识一般是指传统的或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商标、商号及标记,未公开的信息,以及其他一切来自于产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里的智力活动、传统的或在传统基础上的革新和创造。所谓“传统的”、“基于传统的”是指那些知识体系、创造、革新和文化表达,通常附属于特定的民族或地区、代代相传并且为适应环境的变化而不断发展。
2.传统知识的分类
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所做的列举来看,传统知识应当主要包括以下三类:①民间文学艺术作品;②基于传统而创造的智力成果或商业标记;③与传统社区的生存和发展有密切联系的遗传资源。
除了WIPO、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对传统知识范围的概括外,2004年7月,国内有关组织和一批专家学者论证编纂的《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普查工作手册》,第一次在上述国际组织和政府规定对传统知识分类的基础上,将中国传统知识分为16类,即民族语言、民族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戏曲、曲艺、民间杂技、民间手工技艺、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游艺,以及与上述文化表示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与现代知识相比,传统知识的特征主要有传统性、地域性、群体性、相对公开性、传承延续性等特征。作为一种来源于历史经验和创新实践的动态知识,一方面,传统知识可以成为中华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重要源泉和提高中国文化产业国际竞争力的重要因素;另一方面,由于其文化背景、传播方式等方面的局限性,其保护和利用都面临着不少的问题。因此,当前加强和深化河南这一传统知识资源大省对于其保护和利用状况的调查研究,具有深远的意义。
二 河南省传统知识保护和利用的现状分析
1.河南省传统知识总量及在全国的地位
河南省独特的地理位置、厚重的历史文化积淀,造就了丰富的传统知识资源,这些宝贵资源对河南、中国甚至世界文明的发展都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也具有极为重要的经济价值和文明传承意义。在中国2006年5月20日公布的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河南省有22项,包括广为人知的朱仙镇木版年画、豫剧、少林功夫、太极拳、梁山伯与祝英台传说等。2007年2月6日公布的首批河南省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内容涉及民间文学、民间美术、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戏剧、曲艺、游艺传统体育与竞技、民间手工技艺、民间杂技、生产商贸习俗、消费习俗、岁时节令、民间信仰、民间知识等148项。
但是,我们也应当看到,在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河南省仅有22项,列第12位,名列前10位的分别是浙江省39项、江苏省37项、福建省36项、云南省34项、贵州省31项、河北省31项、山西省30项、广东省30项、湖南省26项、四川省26项。而名列河南省级名录前5位的传统知识中,除传统戏曲占全国同类的11%外,名列第二的民间文学、民间美术进入国家级的仅有2种和1种,分别占全国同类的6.5%和2%;并列河南省名录第四的民间音乐、民间手工技艺进入国家级名录的也仅有2种和1种,分别占全国同类的2.8%和1.1%。这对于作为中华文明主要发祥地、具有博大精深的中原文化的河南省来说,显然是不能令人满意的。是客观上河南省的传统知识总量就是比较少还是我们主观上没有重视保护和申报工作?是大量的传统知识已经灭绝还是它们没有被发掘整理出来?这些问题尚待进一步研究,以尽快摸清河南传统知识的家底,保护好先辈为我们留下的传统知识资源。
2.河南省传统知识的类别分布(见表1)
表1 河南省传统知识的类别分布情况
从表1可以看出,河南传统知识名录前5位的分别是:民间文学49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