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时间:2008年01月 |
近年来,河南省以政府为主导、以社会为辅助、以民间其他形式为补充,以低保、救灾和医疗为主的社会救助体系框架基本建成。城市“三无”、农村“五保”、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人群和因灾、病、残、贫、祸等造成的各类困难群体基本得到了党和政策的关怀和帮助。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 河南省救灾救助情况
(一)河南省自然灾害及灾害救助情况
2007年,河南省在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少地区发生了多种自然灾害。特别是入汛以后,由于受强对流天气的影响,部分地区遭受了以洪涝灾害为主的风雹、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发生了长时间、大范围、高强度的降水。灾害不仅使大面积农作物受灾甚至绝收,居民房屋倒损,人员伤亡,而且部分水利、电力、交通等基础设施遭到不同程度的毁坏,各项经济损失极为严重,给灾区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严重威胁,生产、生活带来很大困难,救灾工作任务十分艰巨。
面对各种灾害的发生,河南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各项救灾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得到妥善安置。主要做法体现在两个方面:①科学防汛,部署得力。河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抗灾救灾工作,灾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启动当地救灾应急预案,并及时组织向灾区调运救灾帐篷、食品等生活用品,保证了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2007年,全省财政共下拨资金2858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4900万元,省财政资金13680万元。②积极组织开展救灾捐赠及生产自救工作。全省各地积极开展“送温暖、献爱心”社会捐助活动,社会各界涌跃向灾区捐款捐物,救济困难群众200多万人次,为灾民和困难群众新建住房近7万间,入冬前倒房群众将全部搬入新居。
(二)河南省特殊群体救助情况
1.艾滋病救助政策框架基本建成,完善了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政策体系
在河南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的指导与大力支持下,完善了河南省艾滋病救助政策体系,出台了《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安置工作的意见》(豫政[2007]62号),该文件是国内第一份省级政府出台的比较完整的艾滋病致困人员的救助安置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河南省艾滋病致困人员救助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得到了国内外专家、民政部、国艾办和联合国儿童基金会的充分肯定和广泛赞誉,被称为“河南模式”。
2.开展了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蓝天计划
首批蓝天计划部、省两级投入资金3000万元,兴建5个市级儿童福利机构。第二批蓝天计划建设的2个项目已获民政部和国家发改委的批准。同时,对福利机构的残疾儿童实行免费手术。经与中国社会工作协会联系,争取到香港华懋集团建设资金1800万元,为周口、信阳两市兴建社工如心家园,为艾滋病致孤儿童建设家庭式养育机构。目前两个项目均已开工,预计2008年上半年可以入住。
3.流浪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建设取得进展,初步建立了孤儿救助保护机制
省民政厅联合省直16个厅局出台了《关于加强全省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豫民[2006]1号),将全省5.7万名孤儿全部纳入政府救助的范围,其中农村孤儿全部纳入五保范围,城镇孤儿全部享受低保标准全额救助,机构供养和家庭寄养的儿童不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
4.完成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调整工作,实行新的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
新的福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后,根据民政部《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在调查研究基础上,结合河南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福利企业资格认定办法》,并对全省1763家原有福利企业进行了资格认定。共认定符合福利企业资格的企业1289家,有474家企业的福利企业资格被取消,较好地完成了认定工作任务。
(三)河南省城乡低保工作实施情况
1.农村低保制度全面建立并实施
截至2007年9月底,全省农村低保对象计258.95万人,累计支出农村低保金6.19亿元,人均月补差31.39元。
2.城市低保工作进一步规范完善
截至2007年9月底,全省平均城市低保标准为148元,全省保障对象138.12万人,2007年1~9月份,累计发放城市低保资金9.6亿元,人均月补差93元。
3.强化低保资金管理
河南省民政厅与中国银行河南省分行等6家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免收代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费用的通知》,全省基本实现了低保金社会化发放,既方便了低保对象领取